菩萨戒本经讲记02
2007年08月14日13:52文章来源:uedbet官网西甲莲社作者:佚名访问次数:6391 字体: 繁體

菩萨戒本经讲记02

 

会性法师主讲

慧敏敬记 智严整理

 

四十一轻戒──不折伏众生戒第十三

 

佛菩萨度生有二法:一是以慈悲心摄受众生,若遇刚强难化众生,则须用威德折伏教化之。若需用威德而不用,即犯此戒。

 

若菩萨,观众生应以苦切之言,方便利益;恐其忧恼而不为者,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非染污起。

 

菩萨包含在家出家。‘观’即观察,观察一类众生,可以度化,但因个性刚强,用慈悲摄受他不能接受,必须用‘苦切之言’,大声喝斥、折服他,令他生起信心,消除罪恶,如此可权巧方便,度化众生。而有些慈悲心特盛的菩萨,‘恐其忧恼’恐怕刚强难化的众生,一大声喝斥他,会引起其忧愁烦恼,故不肯用折法。如此,则‘犯非染污起’,则违犯菩萨戒,但罪过较轻,自己责备自己即可清净。

 

在此重要的是‘观众生应以……’之欢,有无智慧,能否观察出此众生应用‘苦切之言’才能受化,要紧在观察对否?若观察正确,当用此法对方才能得度,则可用之。但是初学菩萨,别说观众生,就是观自己还不准。因为初发心修十信之初信,信心还不够,完全以凡夫之妄想心(第六意识)观察,易发生错误。四十二章经佛说‘汝意不可信,不可信汝意’。必定要十信满心以上──即初住以上,信心彻底成就,有能力,观察众生根机,才能做到,其实吾人尚无资格违犯此戒。何以故?盖以‘苦切之言’,大声喝斥人,在凡夫若不发脾气,动嗔恨心,则说不出来。几曾见到骂人还维持笑脸的?若以‘苦切之言’说人,而动嗔恨心,即犯下文第十四条戒,故须先做好第十四成。此戒现在尚不必勉强。

 

不犯者:观彼现在少所利益,多起忧恼。

 

菩萨观察此人,虽可用‘苦切之言’度他,而时机未到,得利甚少,反会生起很多忧愁苦恼,则不能用。可见不简单。

 

四十一轻戒──嗔打报复戒第十四

 

若菩萨,骂者报骂,嗔者报嗔,打者报打,毁者报毁,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。

 

此戒包含骂、嗔、打、毁等四事。须注意者并非四事具足,才犯此戒,其中只要犯到任何事,即犯此戒,若四事具足,则犯四重戒。

 

菩萨包含在家出家,‘骂者报骂’即有人骂菩萨,菩萨即回骂。‘嗔者报嗔’,有人对菩萨动嗔恨心,菩萨也对之动嗔恨心;‘打者报打’,有人打菩萨,菩萨也打他;‘毁者报毁’,有人毁谤菩萨,菩萨也毁谤他。以上四种情形,即俗谓‘以牙还牙,以眼还眼’,无嗔恨心不会骂人、打人、毁谤人,故主要在嗔恨心。嗔恨心有非理嗔、顺理嗔。所谓非理嗔,即有些人嗔心特重,不讲道理,想骂人就骂人,要打人就打人;而顺理嗔,是顺于世间之理,对方伤害我们,对我们动嗔恨心,甚至打、骂等,我们才对他动嗔恨心。此戒所说,即因顺理嗔所起之烦恼而犯之众过。‘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’,是属轻戒中之重者。

 

此戒无开缘,没有任何特殊因缘可发脾气、骂人、打人,或毁谤人。因此只有犯相,并无开缘。此戒与在家菩萨戒二十八轻中之第十三条同类,但在家戒中之情况不同,其戒言‘若优婆塞,为于财命,打骂奴婢、僮仆、外人,得失意罪。’此乃在家居士,经营事业时,为赚钱或维护自己生命,而打骂自己的奴婢、僮仆(即用人),或‘外人’指家人以外其他的人。总之,打、骂人,即犯此戒。两者皆因嗔恨心而犯戒法,故嗔恨心非常可怕,吾人必须用心对治。

 

凡夫习性,大致差不多,若有人骂我们,我们想法回骂乃平常事。宋朝大学土苏东坡与金山寺佛印禅师为方外之交,经常在一起斗机锋、论佛道。佛印禅师的禅境,比苏东坡高得多,尽管苏东坡很有学问,但每次谈禅话,总说不过佛印禅师。因此动了坏念头,心想:‘我说不过你,有机会,骂也要骂过你。’既动此念,即伺机报复;一天傍晚,他到金出寺找佛印禅师,此时佛印禅师穿著一件黑色海青,正在禅房里打坐,因两人交情很好,所以苏东坡不经通报,就直接进来。佛印一见苏东坡,又提起禅门机锋,问道:‘苏学士,您看我坐在这里像什么?’苏东坡一听,灵机一动,想到机会来了,就说:‘老禅师,您穿著黑色海青,坐在那里,很像一堆牛屎喔!’佛印禅师当下即说:‘苏学士,您真是口出莲花啊!’此时,苏东坡高兴极了,心想今天我赢了,连忙回去。兴冲冲地向他妹妹道:‘今天我赢了。’妹妹问他:‘您高兴什么?’他说:‘我平常和佛印禅师论道,总是输他,心想骂也要骂赢他,今天我骂赢了,所以高兴。’他妹妹问:‘今天您是怎么骂呢?怎么赢的?说给我听听。’苏东坡说:‘我去时天已黑,禅师正好穿黑色海青坐在座位上,他问我像什么?我趁机骂他,黑色一团在那像一堆牛屎。他未反骂,反而说我是口出莲花。他是牛屎,我是口出莲花,当然是我赢了。’他妹妹说:‘哥哥,您又输了。’苏东坡不服气:‘明明我赢,怎么说我输?’他妹妹说:‘您仔细想想,您嘴巴出的是牛屎还是莲花?牛屎是从您口中说出,口出莲花是从禅师口中说出,到底谁赢呢?’大家想想,谁愿意口中出牛屎?大家都希望口中出莲花,所以若有人骂我们是牛屎,可不要反骂他是狗屎……等,而说他口出莲花。如此,牛屎从他口中出,莲花从我们口中出,则我们的嘴是干净的。经上说,口中说坏话骂人,就像口中出蛆虫。此故事对我们初学佛者,是很好的启示,我们平常容易动嗔恨心,发脾气,听到人家骂我们,我们就会想到骂人,人家骂我们不够毒,我们骂的更毒,你骂我三代,我骂你五代七代。如此造口业,只有罪业更重大,更加堕落耳。

 

我从前在狮头山做小沙弥时,曾发现对治嗔恨心的好方法,有一位五十几岁的老修行,是中年出家,修行功夫很好,平常就不曾骂人,口中不出粗言粗语,都是好话。因是老修行,免不了会有人欺负他,曾看过一次,不知何故,有个人一直骂这位老修行,从外面遇到就开始骂,老修行一听叫骂,就直往自己房间走,人家一直骂,他就直念:‘阿弥陀佛’‘阿弥陀佛’。而那人一直骂到房间外,老修行把门关起来,那人仍骂个不停,但是隔著木板,声音仍听得清楚,人在外面用粗话大声骂他,他在里面大声念佛,骂的声音越大,他的念佛声越响。这一幕永远记在心中。这人被人骂,一点不还口,且乘机会拼命念佛,那人见对方没反应,当然不好意思,骂累了就走了,也没事。这方法太好了,若有人骂我们,就用这方法,不论人家怎么骂,我们就老实念佛,念佛有功德,骂的人是口出蛆虫。明白此理,即是对治嗔恨心,人驾不还口最好的方法。后来看到四十二章经,才知道原来他是从四十二章经中学来的。四十二章经中有一则‘骂人如送礼,送礼不接受,还退于本人。’的故事,可参明伦‘一八七期─嗔不受悔戒第三。’这是很好的对治方法,那老修行从此学习而加以变通,他并没闭起眼睛让他骂,也没教训他把礼物带回去。为什么?因他未成佛,力量不够,不能如此做,但他善知变通,能够念佛。因耳中听人骂,心中不舒服,会动嗔恨心,若听得清清楚楚,一定会起嗔恨心。若用念佛且念佛声压过叫骂声,使耳中无骂声,只有佛声,则嗔恨心不会生起。事后,我问他:‘刚才人家骂您,您听到吗?’他说:‘我都没听到。’‘人家在您面前骂您,您怎没听到?’他说:‘我只听到我在念佛,我知道他在骂我,但我不听他骂,我尽量念佛,听我的念佛声,所以他骂的声音虽大,我念佛声比他更大,压过他的声音,不知道他在骂什么,我不会起嗔恨心。’这个办法太好,希望大家都能学到。以上所讲三条戒,只有第十三条是凡夫做不到的。在日常生活中,并非只有念佛拜佛才是修行,能够时刻照顾自己,预防人生讥毁心,而使生信心,以身作则才能度人。而嗔恨心人人都有,必须想法对治,否则将来堕落更严重,故第十二、十四两条戒太重要了,必须好好学习渐渐做到。

 

四十一轻戒──不如法忏谢戒第十五

 

若菩萨,侵犯他人,或虽不犯,令他疑者,即应忏谢;嫌恨轻慢,不如法忏谢,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。若懒惰懈怠,犯非染污起。

 

此菩萨含在家出家。只要受过菩萨戒,都要如此修持。‘侵犯他人’,便是侵损,犯是触犯、冒犯,‘他人’,即非自己。菩萨如果侵损或触犯、冒犯他人。‘或虽不犯,令他疑者’,或实际并未侵损、触犯对方,但是此人怀疑,菩萨侵犯到他。‘即应忏谢’,‘即’是立即、马上。‘忏’是梵语忏摩之简称,中译为悔过。并非一定要有任何仪式,事情一旦发生,应马上向对方忏悔、谢罪,说声‘对不起’,若‘嫌恨轻慢,不如法忏谢’。若不肯如法请对方原谅,反而嫌他、恨他、轻慢他,或具足嫌恨轻慢心,不肯向他说声对不起,即‘不如法忏谢’,则犯过,‘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’,则犯轻戒之重者,须向一位清净菩萨忏悔才能清净。‘若懒惰懈怠,犯非染污起’,若非嫌恨、轻慢心,只因‘懒惰懈怠’未向对方如法忏谢,则犯‘非染污起’,罪过较轻,自己责备自己,即可清净。

 

今再举例说明。‘侵犯他人’是指平时不小心冒犯对方,使他受到小伤害,若是严重的伤害,则为前四重戒之第三条。例如坐火车,自己行李没放稳,由架上摔下来,碰到别人,如此因为不小心而侵犯他人,应赶紧捡起东西,向对方道歉,并好好慰问是否受到伤害,如此应可没事。‘或虽不犯,令他疑者’,或架上行李并非己有,而对方怀疑是我们所有,例如车位一*窗,一*走道,行李掉下打到*走道位置上的人,他就发脾气骂我们怎么东西不放好啊!此时,行李虽非己有,可是打到他了,我们赶紧跟他说:‘对不起!对不起!但这东西不是我的,你误会了。’因他怀疑我们之物,先跟他说声对不起,可是这东西不是我的,怕引起误会,我不方便捡起,对方明白则可没事。不能捡起之因是怕人怀疑我们冒充,捡走别人之物,则又会节外生枝。又如挤公车时,不小心踩到别人,应赶快说声对不起,则没事,并不是我们,而他怀疑我们,也不必与之争辩,不妨跟他说声对不起就没事。行菩萨道,众生受苦亟思代替,何况替众生说声对不起,是轻而易举的事,何乐不为?若连此都不肯发心,云能发心替众生受苦,那是欺人之谈!

 

从前大陆有数百住众之大丛林,厨房经常有打破碗、盘之情形,而无人出面承认,当家师乃追究责任。当时有位修头陀行的苦行僧,在厨房中担任挑水、砍柴、烧火等苦差事,每次东西打破了,当家师来盘查,他都出面承认,依丛林一赔十之规矩,当事者怕赔偿往往不肯承认,而这位苦行僧,每次在没有人承认时,都出面承认是其损坏,而想办法化缘买回赔偿。事经多次,当家师亦觉蹊跷,乃思试验之。机会来了,一次正好厨房无人,乃一脚踢破一个将破瓦盆。逾一段时日,见破盆仍摆在那,乃问:‘何人打破此盆?’又是没人反应。这位苦行僧又出面承担。结果才知多次都是他‘冒充’的,并不是他弄破。这种‘冒充’很好,不过就是没人肯做。而他为何肯做?其用意即承担打破常住之物,等于消自己罪业,是很好的修行机会,可以消业障、增福慧,故不怕常住执事责备,也不怕多花时间金钱来赔,其目标是要真实行菩萨道,才肯这样做,这才真是了不起的大菩萨。而一般人如果不是他打破,说是他,必定争得面红耳赤。举一可以反三,余可细思之。从文字上看‘侵犯’‘忏谢’,语气很重,实际只是平时做人,应具的礼貌,很容易做到,并非什么大事,我们应当好好学习。平常社会提倡多说‘谢谢’‘对不起’,大家果真如此做,社会呈现一片和乐安祥,那该多好啊!这就是菩萨道的起点。

 

下明开缘有四:

 

不犯者:若以方便令彼调伏,

 

若受侵犯者是下辈、学生、徒弟等,其平常做事,即不太用心,故侵犯了他,不向他说对不起,让他明白,他平常侵犯到人家,不说对不起,此时其心境如何?以此方式调伏对方。所以虽不向对方忏谢,亦不违犯,以即所谓‘若以方便令彼调伏。’

 

若彼欲令作不净业然后受者,不谢无罪;

 

此句不易明白,若依文字看来,‘彼’是指被菩萨侵犯者,他希望菩萨做了很严重的‘不净业’,然后才肯接受菩萨的忏谢,如此,不向他忏谢也不违犯。此似不太明白,意为:小事何必言谢,若严重的侵犯,使我受到大损害,那时说声对不起,我可以接受。并非真要造了什么不净的恶业,然后才接受忏谢。此‘不净业’是指真正伤害到对方。若对方有此想法,则不忏谢亦不违犯。

 

若知彼人性好斗讼,若悔谢者,增其嗔怒;

 

若知道被侵犯者,习性喜欢斗争诉讼,不向其道歉,反而没事,若向他悔过忏谢说对不起,则其嗔恨心会更加严重,更加恼怒,反而加重其罪过。则不向他忏谢亦不违犯。

 

若知彼和忍,无嫌恨心,恐彼惭耻,不谢无罪。

 

此是说知道被侵犯者,是个个性柔和、很能忍辱的人,根本无嫌恨心,若跟他悔过,说对不起,他会难过老半天过不去,而生惭愧、羞耻之心,如此反增加其苦恼,若知道此种情形,则不向他忏谢,亦不违犯。

 

第三、第四两种不犯,最重要在‘若知’之‘知’字,要真正知道会有此种情形才可,不可以不知为知,或假借‘知’字做混辞,侵犯了人家而不说对不起,则有罪过。不如法忏谢戒第十五讲竟。

 

四十一轻戒──不受忏谢戒第十六

 

若菩萨,他人来犯,如法悔谢,以嫌恨心,欲恼彼故,不受其忏,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。苦不嫌恨,性不受忏,是犯非染污起。

 

此菩萨亦包含在家出家。‘他人来犯’──此与前戒正好相反,前戒是菩萨去侵犯他人,此戒是他人来侵犯菩萨。若明白前戒,此戒即好懂。‘他人’是其他的人,来侵犯到菩萨。‘如法忏谢’,依照规矩很有礼貌的说对不起,如法向菩萨悔谢。而菩萨不肯接受,‘以嫌恨心’,因为嫌恨心,‘欲恼彼故’,‘欲’是打算、想要,想要使对方生起烦恼,故‘不受其忏’,不接受其忏悔,如此,则菩萨‘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’。‘若不嫌恨,性不受忏,是犯非染污起’,若菩萨虽无嫌恨心,然个性不喜接受他人忏悔,如此则是犯‘非染污起’,较前‘以嫌恨心’罪较轻。

 

不犯者:若以方便令彼调伏,如前说。

 

同前戒,而义正相反。侵犯者,或为菩萨之后辈,菩萨为教化令知改过,不接受其忏悔,可谓伏其烦恼令其受益,‘如前说’如前文所说,亦不违犯。于此为人师或前辈者,须真正了解,不接受侵犯者之忏悔,能令他得益,增其福慧才可。若不如是,而不接受亦有罪过。

 

若彼不如法悔,其心不平,不受其忏,无罪。

 

‘彼不如法’,被指侵犯者。不如法忏悔,如何不如法?‘其心不平’,他并未真正心平气和来向菩萨忏悔,或其态度随便,毫无恭敬心,来求忏悔,则不接受,亦不违犯。以上两条说明吾等做人处事,言行举止之间,或侵犯他人,或受到侵犯时,处理之准则。这都是普通常规,并无深理,却易为吾等所疏忽,于听闻戒法之后,可以加深印象,以后遇到事情,较能用心处理,以免错误。

 

此两条戒,第十五条菩萨侵犯他人时,无论如何,皆须向对方道歉、悔过。第十六条菩萨受到侵犯时,为了自利利他,不论对方有无来求忏悔,皆须忍受。若对方发心,如法来求忏悔,我们应欢喜接受,不可拒绝。即使没有忏悔也没关系,如此作想即可没事。下明第十七条。

 

四十一轻戒──嫌恨他戒第十七

 

若菩萨,于他起嫌恨心,执持不舍,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。

 

此是凡夫之根本烦恼。‘嫌恨’是嗔恚之等流,他人有何缺点,或曾亏待我们,即经常嫌他,或互相得罪吵过架,从此衔恨,见面,目光即如刀箭般,要射入其心,可谓恨极对方,此甚要不得,对行菩萨道有大妨碍。因为在重戒中若犯嗔恨心、罪过很重,尤其菩萨,若动嗔恨心,众生就会舍离,众生舍离菩萨,菩萨如何度众生呢?众生稍有不对,即嫌弃他、恨他,甚至‘执持不舍’,执持在心,念念不肯舍离。有人在幼年读书时,与同学打架,到了五六十岁,看到当时同学,还会记恨,此即所谓执持不舍,如此‘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’。此戒只有染污起,无非染污起,因嫌恨心罪过较重。

 

不犯者:为断彼故,起欲方便,如前说。

 

因嫌恨心为凡夫通病,而随个人烦恼有轻重之别。若恨心烦恼严重,一时很难断除,知道嫌恨心不好,也想办法要断除。但是为了要断除。‘彼’指嫌恨心的烦恼,而‘起欲方便’,生起希望断除这烦恼的种种方便来对治,‘如前说’,如前文所说:即意谓我时时想办法要对治,但这烦恼特别强,一时无法对治好,并非不对治,如此亦不违犯。此须有心对治,且是真正下功夫在对治,一下子对治不了才不犯。无开缘,若完全不对治,则是违犯。故吾人应时时想办法,来对治嫌恨心。

 

‘嫌、恨’两字意义不同。嫌是嫌人家之缺点,其中不一定有恨意。恨,必得与人有过节,发生冲突,如吵架、打架等,受到对方伤害,动了大嗔恨心,记恨在心,念念不忘,为何衔恨?乃思伺机报复,且要胜过以前所受伤害,有此存心即是衔‘恨’。起嗔恚心时,会表现出怒眼圆睁之貌,过后恨在心里,看到对方,心里恨得牙痒痒的,外表却若无其事,甚至还装出笑脸。吾等既是凡夫,难免有此烦恼,不过有些人个性火爆发脾气,就破口大骂,事后被骂者烦恼还没过,骂人的早就没事,回头还跟你有说有笑,这种人没有恨心,倒满好的。有人记恨在心,久久平静不下,则甚严重,千万不可学此。有人为小沙弥时,曾听一老和尚说一真实故事。言其年轻时,在故乡为人做事。当时民生困苦,当佃农更苦,租税很重,有一佃农因为连年天灾收成不好,乃向地主要求减租,而地主不但不答应,还说没照缴则将收回土地,一旦如此,佃农生活将陷入绝境,于是尽量想办法缴完租税。一连几次都是如此,这佃农恨透了地主之没良心,乃抑郁成病,临终交代儿子后事说:‘我死后装在棺材里,你要在枕后边开个小洞。’儿子说:‘不可!开洞不好。’其父说:‘你不知,不开小洞,我不能出来。’儿子说:‘人死后怎能出来?’父说:‘我恨死地主,活著无法对付他,死后要变成毒蛇,从小洞出来咬他,所以你一定要帮我开个小洞。’其子听到此事,觉得太可怕了,怎能让父亲变成毒蛇。于是偷跑到地主那儿,跟他说:‘主人啊!我父亲病得快死了。’地主说:‘死就死,有什么关系,你跟我讲,他能不死吗?’他说:‘不是的,我父亲要我在他死后将棺材开个小洞,他要变成小毒蛇出来咬死你?’‘真有此事?’‘千真万确,他是这样交代我的。’地主一听,怕被毒蛇咬,趁他还没死,赶快去和他和解,就准备了一些酒菜肉等食物,到佃农家去,向他忏悔,说:‘过去是我对不起你,让你辛苦了,现在我要对你好,尚欠的地租不用缴了,你要放心,病才快好,我带一些东西,叫你媳妇煮给你吃,你要赶快恢复健康。’这位老佃农几十年来未见过地主好言好语之笑脸,一高兴,病就好了一半,能爬起来了。

 

当天,他家里就把地主带来的东西准备好,一起吃中饭。吃到一半,喝了一点酒后,老农夫觉得不太对劲,说:‘我好想吐!’儿子说:‘赶快吐,也许里面有问题,吐一吐就好了。’结果一声吐出来,是什么东西呢?地主一看,吓坏了,原来是一条小蛇!人还没死,体内已长小毒蛇,今天若不和解,果真让他死了,变成毒蛇必来咬他。老农夫经这么一吐,病也就完全好了。佛经上说,因为嗔恨心,死后堕落变毒蛇之故事很多。而上面所说是真实的故事,人还没死,小毒蛇已在里面,就更加奇怪了。现在,我们也得找找看,体内有无小毒蛇,若有,赶快吐出来,因为我们都是凡夫,难免有贪嗔痴三毒的毒蛇,不要养在里面,养大了,麻烦也就大了,赶快吐出来吧!我们学佛,就是要去掉这些毒素──贪嗔痴,尤其是嗔恨心,最能障碍修行人的道业,故云‘嗔是心中火,能烧功德林,欲行菩萨道,忍辱护嗔心。’千万不可动嗔恨心。尤其我们都是修净土念佛法门,求生西方极乐世界,极乐世界都是上善俱会一处,既然都是大菩萨,绝对不会有怨恨心,彼此都很欢喜,我们往生,是初学的菩萨,在好环境的熏习下,必定不会有贪嗔痴的烦恼,尤其嗔恨心更能迅速消除。所以,我们现在时时刻刻不忘念佛,就是要消除贪嗔痴的烦恼,可不能把嗔恨心的毒蛇带到极乐世界去,大家要好好念佛,消除贪嗔痴的烦恼,往生极乐世界,亲近阿弥陀佛,与诸上善人俱会一处,这才是真正的究竟解脱。

 

四十一轻戒──贪心畜眷属第十八

 

若菩萨,为贪奉事,畜养眷属者,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。不犯者:无贪心畜。

 

‘若菩萨’此包含在家、出家菩萨,而较注重出家菩萨。在家菩萨一般不可收弟子,而教在家学生亦等于眷属。出家菩萨有出家弟子,亦有在家弟子。为人师长,必须自己有能力教导弟子,才可畜养弟子,否则只要弟子为其操劳工作,贪著奉事、供养则错矣。故此戒即说明不可贪图弟子奉事,而畜养眷属。‘为贪奉事’,‘奉事’乃侍候师长,有事弟子服其劳,乃是应当。若只为贪著弟子之供养侍候,而‘畜养眷尔者’,‘眷属’之范围很广,举凡六亲眷属,与已有亲属关系者,皆属之。在此专指弟子、门生而言。此译‘眷属’,瑜伽菩萨戒本则作‘门徒’,即弟子。若贪图弟了之奉事而畜养弟子,是名为犯‘众多犯’,是犯‘染污起’之罪过。不犯者:‘无贪心畜。’不犯是开缘,若发好心教导弟子并非贪心,而畜养弟子,则不违犯。此不算开缘,只教人合法收弟子、门徒不可有贪心。为人师长须有为师之品德。依出家戒,有四分律、五分律、广律等。详明需具何条件,方可接受弟子。如收剃度弟子,须具备那些功德?至少要受过出家大戒,僧腊十夏以上,才可为人师,不满十夏,不具十种功德,不可为人师长,详参出家戒。因在座多为在家居士,故省略之。若为在家人传授三皈依,做证明师,则不在此限。如真正收弟子,在身边教导,则有一定规矩,比如出家众,戒律规定,一年至多只能收一沙弥、一比丘。如今师德不张,一年收十个、百个亦有之。即使不为贪心而畜养弟子,也得衡量自己是否具此能力。因收弟子,主要教以佛法,为其主要目标。而既收弟子,则弟子资生方面,亦须助之,使无困难。如此,既具师德,又具财法,方可接受弟子。进一步须观察此弟子在身边,自己真能教导他成材成器吗?将来对佛法是否有大帮助?至少使他能够自修,成为如法佛弟子。更进一步于教导学生时,对自己道业修持,亦不能有大妨碍。高僧传中,古代高僧大德,对此甚为用心。例如东晋道安法师,乃‘弥天释道安’,他初出家时,跟随其授业师做了三年苦工,授业师见弟子智慧聪明太高,非己所能教,乃介绍至佛图澄处,跟随佛图澄和尚求学。之后,成为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道安法师。若当时只跟随其授业师,历史上则无‘道安法师’矣!由此可知古代高僧大德,收弟子决非为求奉侍,必使弟子将来能够成器,若自己教不了,赶快送到能够使他成就之处,一点也不敢马虎。

 

弟子在身边固然须教,即使学习成功,能够弘化一力,为师者仍须视其缺点,随时加以开导、教训以助其道业。如道安法师有位弟子,学习成就后,能弘化一方,在某地当住持。有一次,寺中有位住众(为其弟子),犯了清规,遭受处罚,但是处罚得不如法,太轻了。此事为道安法师所知,乃在竹筒内装一藤条,写上弟子之名,派人送去。弟子一看,知道自己办错了事情,师父要处罚他,于是跪在佛前,叫僧值师拿出藤条,代道安法师打他。我们看,道安法师之弟子已学成,有不如法处,他仍随时注意教导他,实在不简单。

 

引导弟子对自己修持功夫影响很大,众所周知的隋朝智者大师,为大成天台宗之祖师,在大师将往生时,弟子智朗请曰:‘不审师入何位?’师曰:‘吾不领众,必净六根;为他损己,只五品耳。’净六根,即圆十信内凡位。五品,是观行即,外凡位。智者大师乃大彻大悟之人,尚受领众之损,何况一般凡夫呢?佛遗教经云:‘譬如大树,众鸟集之,则有枯折之患。’大树比如师长,众鸟比如弟子,一棵大树,众鸟集之尚且要受损伤,何况我们这些小树,恐怕还只是小草呢?末法时代,师德不张,几十年前曾听老修行说,现代人拜师父,就像台湾人所谓‘认外家’,谈不上师徒,更遑论学佛、修行等。严格说来,我们都不及格,若太严格,又由谁来领导?只好能做一分算一分,应当发大惭愧心,好好学习才是。关于师徒之道,在优婆塞戒经中会说到,今从略。此戒至此讲竟。

 

四十一轻戒──贪睡眠戒第十九

 

若菩萨,懒惰懈怠,耽乐睡眠,若非时,不知量,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。

 

‘若菩萨’包含在家出家。‘懒惰懈怠’是不精进,‘耽乐睡眠’──觉得躺在床上很舒服、快乐,而想多睡。如此,耽著睡眠的快乐,即是懒惰懈怠。‘若非时,不知量’──‘非时’即非睡眠时间,人之体力有限,白天工作修行,晚上须睡眠才能恢复精神。此是合法的时间,若在白天睡眠即是非时。现代人有中午休息(午睡)的习惯,此即非时之眠。若晚上睡得少,中午稍睡一下,此为方便。‘不知量’,晚上应当睡眠,但仍须节制。中夜可以睡眠,经云:‘初夜、后夜,亦勿有废’,要加功修行,印俗将时间分成昼三时、夜三时,即阿弥陀经所说‘昼夜六时’。晚上天黑以后,即十点以前为初夜,十点以后至二、三点以前为中夜,此时应可睡眠。二、三点以后至天亮是后夜,用功修行的人,只在中夜睡眠,初夜、后夜应提起精神加功用行,此为知量;若天黑即睡,天亮还不起床,乃不知量。若非时睡眠或睡过量,则‘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。’

 

不犯者:

 

此有开缘,共四种。

 

若病,

 

若身体有重病,不得不睡,则不必以时、量来限制。

 

若无力,

 

‘无力’是病刚好,体力未恢复,还很虚弱,因此亦不以时、量来限制,故不违犯。

 

若远行疲极,

 

若身体很健康,只因走路远,过度疲劳不能不多睡,则无法以时、量加以限制。有此情形亦不违犯。

 

若为断彼故,起欲方便,如前说。

 

或有人业障很重,好睡成习惯,现在学佛受菩萨戒,要改此坏习惯,虽有心断除,‘彼’指好睡之习惯,常常生起要断除贪睡之习惯,但一时断不了,虽然偶而会多睡,亦不违犯。‘如前说’即下面有两句与前文相同,不必再说,故如前说。

 

财色名食睡,地狱五条根,‘睡’这条根是人人所不能免,但要尽量想办法减少,要适量。可是贪睡者,总有很多借口,从前听一首打油诗,就是贪睡学生作的一首诗:‘春日温和正堪眠,夏热不是读书天,秋又凄凉冬又冷,背起书包过新年。’他一年到头都是睡眠时间。能睡者也很有办法,未必人人能做到,当年为小沙弥时,十几岁在山上,有一位同班小沙弥,很能睡,曾见他连睡三天三夜。怎么睡呢?他晚上一睡睡到天亮,也不起来上殿早课,但他的耳朵若有‘神通’,吃饭的板一响,他必定爬起来吃饭,吃过饭再睡,睡到中午,板响,又起来吃饭,吃饱再睡,如此吃饭睡觉,连续三天,真有本事,我们也做不到。这种情形比较特殊,因常住上长老们管得很严,但这次这位小沙弥却没有人管他,而他的师长特别疼爱他,第一天他睡时,有人就说:‘怎么让这小沙弥一直睡,不叫他起来?’他师父说:‘小孩子喜欢睡,让他睡,试试看他能睡几天?就让他睡吧!’结果他睡了三天。我的师父就不这样,清晨,上殿板一响,就把我叫起,每天都很准时,不让多睡。实际上这连睡三天三夜,我也没办法,果真这么睡,也要生病的,可是很奇怪,这位小沙弥这样睡也没生病,以后就恢复正常。这是我在当小沙弥时遇到的一件奇事,和睡眠有关,说给大家听听。人一天二十四小时,平时说一天要睡八小时,已睡掉三分之一,浪费太多时间。假定一个人能活九十岁,则睡掉三十年。算起来,能用功的时间太少了。因此我们不但白天不能睡,晚上还要衡量,在初夜和后夜,拨时间多用功。不过睡眠仍是需要的,一个人若不睡眠,几天以后就要生病,反而得不偿失。我有一经验,初学修行时,很用功很精进,尽量要减少睡眠,甚至整个晚上坐到天亮不睡,没几天就生病,一病倒下来,睡了好几十天,是得不偿失。有些不懂戒律的人说:‘戒不能看,看了什么事都不能做。’实际上,这完全错误。戒条中说得很清楚,佛绝对不会叫我们做做不到的事。虽然规定懈怠懒惰睡眠就犯戒,可是若生病;病刚好,体力未恢复;身体健康者走远路,太过辛苦;多休息些,皆不犯戒。以远行为例,若工作过劳需要休息,亦不远犯,佛陀深达凡情,非常融通,必定是我们做得到的,才叫我们做,真正懂得戒,是处处都能如意自在。贪睡眠第十九至此讲竟。

 

四十一轻戒──世论经时戒第二十

 

若菩萨,以染污心,论说世事经时者,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。

 

‘若菩萨’亦包含在家出家,‘以染污心’,此所谓染污心即散乱心。‘论说世事经时’,‘世事’即世间事,乃与学佛无关,甚至妨碍修行,如政治、经济、社会等诸杂事。‘经时’——经过相当一段时间。(依菩提正道菩萨戒论说,将一日分作六等分,即昼夜六时,每一等分约今四小时)若谈论世事经过一段长时间还不停止,即违犯此戒。俗云‘是非只因多开口’,话说多,不如少,有事相商,宜长话短说,勿浪费宝贵光阴,故佛制戒用意,即要我们少谈论世事,多用功修行。若‘论说世事经时’则‘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’。

 

若忘误经时,犯非染污起。

 

若无心长谈,而遇到熟人,不得不谈,否则不近人情。本想寒暄几句,一谈竟忘了时间,而耽误多时,则‘犯非染污起’,罪较轻。

 

不犯者:

 

开缘有二:

 

见他聚话,护彼意故,须臾暂听;

 

比如有事找人商量,对方正与第三者聚谈,亦表示欢迎,既来之,不好马上走,又不好打岔而中断其话题。为护持他们,而暂时待其讲完,再办正事,亦不违犯。

 

若暂答他问未曾闻事。

 

我们知道国家社会,或国际间发生何事,遇到他人不知而问起,所谓‘国家兴亡,匹夫有责。’只好就其所知而说,虽无助道业且增散乱心,如此,亦不违犯。世人有好讲闲话之习惯,若未学佛前有此习惯,学佛后,众人皆知你知识丰富而来请教,不说则不近人情,而且行菩萨道须以种种方便,接引众生,若利用谈论世事之机会而跟他谈佛法,慢慢也可接引众生趋向佛法。以上世论经时戒第二十讲竟。

 

四十一轻戒──不受师教戒第二十一

 

若菩萨,欲求定心,嫌恨憍慢,不受师教,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。若懒惰懈怠,犯非染污起。

 

‘若菩萨’包含在家、出家菩萨。‘欲求定心’,学佛离不开戒定慧三无漏学,求定是学佛入门非常重要之事,所谓‘由戒生定’即希望由此开发修定之法门而得到禅定。而修种种法门,如念佛、读经、修观、持咒等,皆为求定,此须亲近师长,接受师长教诲才能进道。今亲近师长,若师长有所教诲,或目己犯错,受到师长教训,因而‘嫌恨’师长,或具‘憍慢’心,贡高我慢,看不起师长,不接受师长之教诲,如此‘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。’

 

‘若懒惰懈怠,犯非染污起。’若非嫌恨、憍慢心,只因懒惰懈怠而不接受师教,即‘犯非染污起’,此罪过较轻。

 

不犯者:

 

开缘有五:

 

若病,若无力,

 

此有二开缘。‘若病’,若因生病,对于师长说法或有何教训,无法前往接受其教导;‘若无力’,或病刚痊愈,体力尚未恢复,亦无法听法,如此则不违犯。当然不能有嫌恨、憍慢之心,亦不可懒惰懈怠。

 

若知彼人作颠倒说,

 

或初亲近师长时,师长仍具正知正见,可是后来生起邪见,而颠倒说法,若知如此,不接受师长之教化亦不违犯。此可能是师长之精神或思想出了毛病,或经某种原因而生出邪知邪见,但为人弟子应知‘一日为师,终身如父’,虽然师长生邪知邪见,作颠倒说,亦不可、不敢说师长的不是!

 

若自多闻有力,

 

若师长所说佛法,过去跟他学过,已有力量且自己正在修行,则不去听闻亦不违犯。

 

若先已受法。

 

或以前曾向师长学一种法,尚未修好,现在正在用功修行,他又讲另一法门,为了将以前所学学好,不去听法亦不违犯。以上不受师教戒第二十一讲竟。

 

四十一轻戒──随五盖心戒第二十二

 

若菩萨,起五盖心,不开觉者,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。

 

‘若菩萨’亦包含在家、出家。‘起五盖心’,五盖包含:贪欲、嗔恚、睡眠、掉悔、疑等。此五会盖覆吾人心性,障碍修行,故名五盖。若生起五盖心,知会妨碍道业,则应想办法消除,此即‘开觉’。

 

何谓五盖?(一)贪欲:如正打坐修行,忽对色声香味触等五尘生起非常贪恋之念头,即是贪欲盖心生起,应快想办法消除。(二)嗔恚:正用功修行时,忽想起从前冤家,而生怨恨之念,心里越想越恨,此对修行障碍很大,必须想办法对治。(三)睡眠:此包括昏沉。一般人讲闲话时很有精神,要修行用功,即提不起精神而昏沉欲睡,此为修行通病,应赶快想法对治,不能让昏沉睡眠浪费时间而空过一生。若遇昏沉欲睡之时,应赶快起来绕佛经行,或拜佛、念佛,即能对治。(四)掉悔:掉是掉举,即散乱心,散乱心一起则静不下来,坐不住,或想东想西,或东摸西摸,大大障碍修行,而掉举不为障,最大的盖是‘悔’,悔是后悔,掉举之后变成后悔,悔箭入心,对修行之影响更大,所以‘掉’对修行之障碍还不严重,后悔心才严重,若发生掉举之情形,赶快想办法对治,如读经、静坐、修数息观等,不要让它继续。事情过去就算了不要追悔,应赶快努力修行才是。(五)疑:怀疑心。怀疑什么?有三种:1疑法,对自己所修之法门生起疑心,怀疑此法真能使人断烦恼、得解脱吗?一动疑心,于修行则生大障碍。2疑师,怀疑自己师长跟我一样也是凡夫,也须吃饭睡觉,也会发脾气、起烦恼,跟我差不多,怎能教导我,使我断烦恼、了生死呢?如此,亦成大障碍。3疑自,怀疑自己根器驽钝、业障深重,修此法门能成功吗?能对治我之烦恼吗?若生此念,亦是大障碍。以上是疑盖。对此三种疑,应赶快想办法对治,若疑法,则想目己所修之法,是否为佛所说八万四千法之一?既是佛所说之法,佛绝无虚诳语,所说绝对不会有错,只要相信佛,疑法的情形自可消除。若疑师,则想师长虽是凡夫,但他对法门有研究,知道怎么修,只要他所说的是正法,根据他所教之法修行,绝对没有错。俗话说‘儿不嫌母丑’,母亲再丑,自己也是从她而生,能不相信她吗?以此比方师长,不管师长修行如何,只要他说的是正法,跟他学绝对有成就,所以对师长不能起疑。若疑自,则应尊重己灵,‘彼亦丈夫,我亦尔’,不应自轻而退屈,佛亦人也,若萨亦人也,有为者亦若是,佛菩萨也是凡夫修成,没有‘天生弥勒,自然释迦’,自己业障再重,再钝根,只要提起精神,努力进修,绝对有成就。佛在世时之周利槃陀伽尊者,即是很好之例子。不怕愚钝,只怕不用心,只要用心,制心一处,无事不办,不用怀疑自己。

 

五盖心生起耍赶快开觉,只要五盖有任何一种生起,即须赶快对治,不对治则违犯。

 

不犯者:为断彼故,起欲方便,如前说。

 

开缘只有一种,凡夫差不多都有五盖心,‘为断彼故’,我们常常生起想要断除五盖心的念头,但常常无法一下子关除,‘起欲力便’,只是时时对治,文时时生起,此情形则不算违犯。今日讲至随五盖心戒第二十二。

 

四十一轻戒──取世禅戒第二十三

 

 

取乃贪著之意。

 

若菩萨,见味禅以为功德者,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。

 

‘若菩萨’包括在家、出家菩萨。‘见味禅以为功德者’,‘味禅’─禅,梵语禅那,中译为定或思维修,新译为静虑。禅之道理很多,综合有三:一世间禅二出世间禅三出世间上上禅。‘世间禅’即三界内之禅定,要升色界天,必须修四禅,初禅成就,升初禅天,乃至四禅成就,升第四禅天,都不离三界,尚未出三界,故称为世间禅。‘出世间禅’,指九次第定等,能断烦恼、了生死、出三界。三乘圣果,由此而证,故称出世间禅。‘出世间上上禅’,指大乘所证、菩萨所修之禅定,由此成佛,是最上之禅定。出世间上上禅即所谓九种大禅定,乃出自菩萨地持经第五巷,详明菩萨所修出世间上上禅有九种大禅定。出世间禅乃从九次第定学起,其修法次第,即观、炼、熏、修四阶段,关于九次第定之修法,在此从略,若欲详明,请参阅天台智者大师之‘释禅波罗蜜次第法门’。

 

今所讲世间禅,题目为‘取世禅’,世禅即世间禅,会令人起爱著之心,故称取世禅。对于世间禅为何会起爱著,为何称为味禅?世间禅可分二种:一根本味禅二根本净禅,味禅会生起爱著,净禅则否,差别在此。味禅即世间禅之四禅八定。色界四禅天有初、二、三、四禅,无色界四空天修四空定即空无边处,识无边处,无所有处、非想非非想处等。四禅八定是四禅定加四空定,为一切禅定之根本,无论是根本味禅、根本净禅,乃至出世间上上禅,皆由此根本起修,是一切禅定之基础,故称为根本。以上说明根本二字,因为四禅八定是一切禅定之总根本,故为根本禅。但是根本禅有味禅与净禅之别,味禅指世间禅所修,亦名十二门禅,即四禅、四空,中加四无量心──慈、悲、喜、舍,简称四等。因修四禅四空皆须同时修慈悲喜舍四无量心,才能成就,故台称为十二门禅,此参阅‘次第禅门’可知。为何称味禅,味即味道,喻如尝过美味即念念不忘,而生贪爱味著,而修四禅八定,若不明出世间法,单*世间禅之法而修会生爱著,即使依出世间法修,若无法破除其禅味,亦曾生起爱著。一旦生爱,即耽著在所修之禅境中,比如三禅成就,只能生到三禅天,无法再往上升,因此贪著禅味,只能生到当层的禅天里,无法超出三界,不能了生死。而众生贪著此等禅味,不能解脱,故称为味禅。吾等未修禅定,即使说了,不但听者不能彻底了解,讲者亦照样不懂,原因在我们皆未修过禅定,修都没修,更别说证,必真正证到禅定境界,才能体会禅味之殊胜。若在禅堂中打坐,得到小轻安就不得了,心就好高兴。比如坐禅几十年,有一天得到轻安,还不是定的境界,只是稍稍轻安的前奏而已,觉得一支香两小时,好像几分钟就过去,那种快乐的境界,简直无法用语言文字形容,故禅味之美妙,一旦得到,必使人十分爱著,不肯舍离,很容易落入贪爱禅味之境界中,不肯求解脱。佛怕菩萨堕落禅味中不求解脱,不但不能证菩萨之果地,连了生死亦不可能,且还要堕落,非常危险,因此才制此戒。禅悦之乐,在四禅天中,以第三禅天最快乐,佛经中比喻最乐之境,即说如三禅天之快乐,故在世间法中最快乐的就是第三禅天。所以提婆达多造了五逆重罪,生堕无间地狱,阿难尊者前去慰问说:‘你在这里是不是很苦?’提婆达多回答:‘我不但不苦,其乐如三禅天之乐。’此即显示三禅天在三界中是最极快乐,因此会使人贪著生爱,故须制戒。禅,若爱著它即称为味禅,而‘见味禅以为功德’,见即证到,若苦萨修四禅八定,证到禅定即以为是最大之功德,而生起爱著心不求上进,这是一种烦恼,因烦恼而生起虚妄见解,认为是功德,所以‘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’,如此,则犯菩萨戒。

 

不犯者:为断彼故,起欲方便,如前说。

 

此无开缘,只说明若已证到禅定境界,而生起爱著,今知不可生爱著,则时时加以对治,而不能一下子对治好,如此时时有心对治、断除,尚未完全断除,偶然会生起爱著之心,则不违犯。

 

以上说明对四禅八定之禅味生爱著以为是功德,此种贪著心即是烦恼,故为违犯。然则要如何才不会变成味禅而生爱著?此项修根本净禅。若依佛法之根本净禅修,只从四禅八定的境界经过,小白耽著在四禅八定之境界中,因修任何禅定,皆须经过四禅八定。佛法教人修此禅定,乃从六妙门下手,修六妙门、十六特胜、通明禅,以此三法而修,则不会对禅定起爱著之心,心地清净,不会爱著即是净禅,由此可证入出世间禅定。此三种修法,并非修过六妙门,再修十六特胜,然后修通明禅,只修一种即可,慧性多者,从六妙门下手,定性多者,从十六特胜下手;定慧兼具则从通明禅下手,此亦说大概,名相上无法一一解释,另有专书,参阅‘释禅波罗蜜次第法门’,即可明九次第定之修法。

 

第二十三条戒虽费诸笔墨说明,克买言之,吾等皆不够资格犯此戒,盖皆未修四禅八定,未证其境界,根本不会生起爱著。凡夫所爱为何?五盖、五欲是凡夫众生所贪著。什么是禅味?我们只会坐在那里昏沉散乱,真正之禅境,连作梦都没梦见,所以无资格犯此戒。取世禅戒第二十三至此讲竟。

 

四十一轻戒──毁声闻法戒第二十四

 

佛法有三乘,即声闻、缘觉、菩萨。声闻、缘觉,平常称为小乘法,菩萨法、佛法,则称为大乘法。修大乘法之菩萨,有时亦对声闻法生起轻视之心。此戒规定菩萨不可瞧不起声闻,不能因声闻是蕉芽败种、自了汉而加以毁谤、轻视,如此则有罪过,同是佛法,故菩萨不可毁声闻法,否则即犯此戒。

 

若菩萨,如是见,如是说,言:‘菩萨不应听声闻经法。不应受,不应学。菩萨何用声闻法为?’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。何以故?菩萨尚听外道异论,况复佛语?

 

此菩萨亦包含在家、出家。‘如是见,如是说’,‘如是’为指法之词,乃指下文引号之言,‘见’是见解,心里如此想,‘说’是说出心里所想,‘言’字以下即所说,‘菩萨不应听声闻经法’,说修大乘菩萨道者,对小乘四阿含等声闻经法,不必听它,即无小乘闻慧。‘不应受’,受是思维,即将小乘教理领纳在心,加以思维。今谓不可以听,无闻慧,不应当受,无思慧,即不可接受声闻之见解、说法,‘不应学’即不应修,也不要修声闻法,将声闻法的闻、思、修三慧整个否定。认为‘菩萨何用声闻法为’,我们是行菩萨道的大乘菩萨,要这些小乘之蕉芽败种、自了汉法做什么,赶快把它去掉。有此说法、见解是错误的,‘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’,则犯菩萨戒。

 

‘何以故?菩萨尚听外道异论,况复佛语?’此段说明为何说不该修学声闻经法即犯戒之因、‘何以故’是征问称,因为菩萨尚且要听闻外道异见之论,尚要去学习外道之论说,做为弘法之工具,何况声闻法亦为佛说?因为声闻教法能断烦恼、了生死,出三界,除了佛,任何人亦说不出此法。外道异论尚且要学,何况佛陀亲说,怎可不学?故不学声闻法,甚 至全盘否定,则犯菩萨戒。

 

不犯者:专学菩萨藏,未能周及。

 

开缘只有一种。原因何在?如正专门修学菩萨法藏、研究大乘佛法,‘未能周及’没有多余时间研究声闻法,先急著修学菩萨法藏,并非对声闻法有轻慢、轻视之心,不敢说不应听、不应受、不应学,只是一时无法修学声闻法,并非不肯学、如此则不犯。

 

接下来第二十五和第二十四戒有连带关系,先讲完,再总说其意。

 

四十一轻戒──背大向小戒第二十五

 

若菩萨,于菩萨藏不作方便,弃舍不学,一向修习声闻经法,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非染污起。

 

菩萨亦包含在家、出家。既发菩提心,受菩萨戒,欲上求化行菩萨道以自利利他,则于菩萨法藏,即大乘佛法之经律论教典,皆应下功夫研究,而今于菩萨法不想办法用种种方便学习,且‘弃舍不学’,‘弃’乃丢掉,‘舍’乃舍去大乘佛法,不肯学习。反过来,‘一向修习声闻经法’,一向即专门,专门修习声闻经法,而不修习大乘佛法,‘是名为犯众多犯’,‘是犯非染污起’所犯较轻。

 

标题‘背大向小’,即将戒文以四字总括,以表达其意。‘于菩萨藏不作方便,弃舍不学’即是“背大”,舍弃大乘佛法,违背大乘教法而不学,‘一向修习声闻经法’即是“向小”,只趣向于小乘佛法,而不修习大乘佛法,是为‘背大向小’。于此藉文字加以说明,‘于菩萨藏不作方便’乃无修学大乖佛法之心,对于大乘菩萨法藏,不想办法,用种种方便来修学,‘弃舍不学’即丢掉不再学,则无修学大乘菩萨法藏之行。‘不作方便’,大乘佛法不易修学,得想办法来学习,此即是‘方便’,‘作方便’即想办法来修学大乘佛法,因为菩萨法之范围很大很深,若无入门方便,则无从趋向,故方便有多门。而不想方法来修学,根本是无心,‘弃舍不学’则完全不修习。且反过来,‘一向修习声闻经法’,乃专门修习小乘佛法,故违犯菩萨道,犯非染污起。此中须注意者,同是违背佛法,前面毁声闻法是犯染污起,罪过较重;此不学菩萨法,只学声闻法,所犯较轻,是犯非染污起。原因何在?前文说‘菩萨尚听外道异论,况复佛语’,现在修的虽是声闻经法,是佛说之法,只是违背大乘佛法而修声闻法,乃是大乘佛法之基础,故所犯较轻。

 

依蕅益大师解释,前面第二十四戒毁声闻法,则大小乘皆失。因毁谤声闻法则毁灭大乘之基础,何来大乘?等于将大小乘皆毁,故罪过较重,属染污犯。而第二十五戒是弃大乘法不学,只学小乘,是‘弃大习小’。‘小为大阶’,先学小乘并无多大错误,只是未学大乘,未能两者同时进修,故罪过较轻,属非染污犯。

 

第二十四、二十五戒正好相反。第二十四戒是只要大众不要小乘,第二十五戒是只修小乘而弃大乘,两者都错误,不过二十四戒之错误更大。请大家参阅大乘大集uedbet官网西甲十轮经。不要毁谤声闲法,因三乘佛法皆须恭敬修学,若破坏声闻法,大乘佛法也将遭到破坏。所以,若读过大乘大集uedbet官网西甲十轮经,宝积部的宝梁聚会等,则不会破坏小乘、执著大乘。有些人修学大乘佛法,就贡高我慢,自以为是大乘菩萨,修大乖法者,不像修小乘者那么执著。此为大错。何谓执著?若未超出三界,烦恼未断,皆有执著。人我执未破除,怎能去掉法执?故须先破我执,而破我执即在声闻法中。修声闻法,首先要破除人我执,然后修大乘佛法,再进一步破除法我执。

 

人、法二执都是由小而大。先修声闻法对治人我执,再修大乘佛法对治法我执。不能开口便说:‘我是修大乘者,小必执著那些小乘:’因为,这样的说法完全是偏见。

 

中国人一向好‘大’,什么都加一‘大’字,说到大就很高兴,故法师要称大法师,居士要称大居士,住的寺庙要称大庙,听到‘大’即很高兴。不能说这样不好,可是不应好高鹜远,而破坏小的。因为,将小乘去掉,大乘即无从建立。就像将基础去掉,那来二、三楼!

 

关于这二条戒,都是知见上的问题。到此讲竟。

 

四十一轻戒──不习学佛戒第二十六

 

前两戒是就大小乘上论,此二十六戒是就世间法或外道异论上说;不习学佛法,而学外道异论等,故称为不习学佛戒。

 

若菩萨,于佛所说,弃舍不学,反习外道邪论、世俗经典,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。

 

菩萨包括在家、出家。‘于佛所说,弃舍不学’,凡学佛者,皆应学习佛说教典,无论大小乘三藏经典皆须修学,而今却‘弃舍不学’。放弃佛之教典而不肯学习,反而‘习外道邪论、世俗经典’,不学佛法而习学其他宗教及外道邪论,此为舍本逐末。习学外道邪论、世俗经典固可作为弘法工具,可是,如果不懂佛法,而学外道邪论,先入为主,思想必为所转。所谓‘邪论’,邪者不正,外道理论虽有好者,然不正确,欲以之断烦恼、了生死,决不可能,更别说成佛道,故称为邪论。‘外道’即指佛教以外之道门,包括其他宗教。若看外教经典,别人一看即知你在学什么,还容易分辨。可怕的是‘附佛法外道’——即附在佛法里说外道之道理,表面像佛法,实际是外道,此问题较大。例如以前很普遍的龙华教,先天,金幢,这些教门在清朝即传到台湾,像某某佛堂等等,大多属于这些教门,这些可说接近佛法,而所说并非佛法,若懂教理还分得清楚,如今这些佛堂已不流行,还容易辩认。另有一种更难分辨者,问题更大,即窃取佛法,东抄西凑,据为其教典、道门,自封为总教头,甚至爬到各大宗教的头上去,说释迦牟尼等各教教主是其子,实在叫人难以接受!这还分辨得清楚。最难分辨的是身穿如来袈裟,而公开说拜佛没有用,念阿弥陀佛没有用,要人不要念佛、拜佛,只要给他‘印心’即可,一旦‘印心’,就开悟、成佛了,此问题最严重,何以故?盖彼所说为观音菩萨法门,不能说不是佛法,可是又叫人不要念佛、拜佛,且只有他的才对,其他拜佛、念佛都是错误。因此,有些人认为他说的是佛法,是观世音菩萨法门嘛!慢慢跟他学的人就多起来,其实是‘附佛法外道’。其特殊地方就是‘印心’,怎么‘印心’,不像释迦牟尼佛在灵山会上‘拈花’,迦叶‘微笑’那样的印心,就得法了,其印心是真正有形有相,用手掌印在胸膛上的‘印心’,试思佛法那有这样印心的?大家可不能上当啊!如果想印心,就等释迦牟尼佛拈花,那时你微微一笑,就能印心,不须任何形相!本人一向尊重佛所说的三藏径典,即圣教量、圣言量,作为我们的依据,所谓依法不依人,凡不合佛法圣教量、圣言量者,绝对不能接受。若不信,可翻阅大藏经,那有用巴掌去印胸膛肉团心的?他说:‘念佛、拜佛无用,是错误的’,这完全是胡说八道,是在造业,千万不能轻信!其实,念佛最有用,决定能够往生西方极乐世界。拜佛最有功德,‘礼佛一拜,罪灭河沙’,吾等应遵循圣教量及印光大师之言,好好念佛、拜佛,才能得到真正佛法受用,绝对不能接受‘附佛法外道’之邪说,那是‘邪人说正法,正法亦成邪’。所谓‘邪人说正法,正法亦成邪’,就像吃下含有毒药之醒醐,必受其毒,故须特别小心,尤其末法时代,群魔乱舞,正法难兴,更须特别小心,否则一错路,真是万劫难复。对于‘外道邪论’,我们可拨空学习,以为破邪显正之助,下文有开缘。而如前所说以巴掌印心者,是绝对错误,千万不可学!关于‘习外道邪论’说到此。

 

‘世俗经典’,即世间法,如儒家四书五经,是做人必学之典,然此在启蒙时节应学,待受菩萨戒,已懂得佛法,这些做人基础应有一大概之观念与了解,若欲进一步深入研究,只能抽空,不能专学。若专学‘外道邪论、世俗经典’而抛弃佛法不学,则‘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’。

 

以下说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学习‘外道邪论、世俗经典’,共有五种开缘。

 

不犯著:若上聪明,能速受学;

 

开缘第一种,是上根利智之人,学习能力快速,什么都很快学会,外道书籍不多,主要的世俗经典也不多,他有大聪明,短时内即能整个学会,像这种人先学‘外道邪论、世俗经典’,再研究佛法,也不违犯。怎样才算聪明利根者?例如太虚大师初出家时,其师命他背法华经,共七卷六万九千多字,不到半年,即背得滚瓜烂熟,此为最上聪明之人。换作是我,恐怕六年、十年、十二年也背不起来。要知自己是否为最上聪明者,试背法华经即可分晓。

 

若久学不忘,

 

若久修佛法,于佛法大意已有基础,且能明记不忘,而暂时放下,拨空学世间异论,是不违犯。

 

若思惟知义,

 

若虽学佛未久,而善思考,对佛法能下功夫思惟,已经了解、明白佛法大概之利益,则拨空学习外道教典或世俗经论,亦不违犯。

 

若于佛法具足观寮,得不动智;

 

若于佛法不但了解,且有修持,深具基础,为方便弘法,而拨空先学世间教典,是不违犯。所谓‘具足观察’是证明其有修行、有修观,对佛法观照明察,了解佛法之意义。所谓‘不动智’即对佛法深具信心,彻底观察了解佛法是一切世间法中最殊胜者,即使外道经典看得再多,只是作为弘法工具,而不为所动,此即‘不动智’,并非不动地菩萨之不动智。

 

综合第二、三、四开缘,第二‘久学不忘’是闻慧,第三‘思惟知义’是思慧,第四‘于佛法具足观察’是修慧,闻思修三慧具足,得‘不动智’,等于是证,则信心已坚定,若学外典,思想不会被左右,如此拨空学外典是不违犯。

 

所谓‘对佛法有信心,不为外道所摇动’,就像懂得佛法者,读诵外道经典、世俗之书,味如嚼腊,无论如何不为所转,能如此,即所谓具不动智。

 

若于日日常以二分受学佛经,一分外典;是名不犯。

 

未具前第二、三、四开绿之条件,为争取时间,兼学世、出世间法,乃将昼三时中,二分好时学佛法,一分劣时学外典──外典部外道异论、世俗经典,如此则不违犯。‘是名不犯’乃总结上文。

 

前曾言及,地持菩萨戒之轻戒有四十一条,而瑜伽菩萨戒本有四十三条,其中有一条在瑜伽菩萨戒中一分为二,即是此第二十六戒,至‘是名不犯’是为‘舍内学外’戒,舍内明之学而学外典。下文‘如是菩萨善于世典外道邪论,爱乐不舍……’是为‘专学异论’。而瑜伽菩萨戒四十三条,此一分为二共四十二,另前面有性戒开缘一条,共四十三。性戒开缘在此戒本不翻译,已讲过。

 

此戒合为第二十六乃据蕅益大师之说法,将下文总结上文违犯之意而说。

 

如是菩萨善于世典外道邪论,爱乐不舍,不作毒想,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。

 

此段蕅益大师看成总结上文,说明偏爱世论而不学佛法之犯戒情形。‘如是’二字是指法辞,即指上文。‘菩萨’即受过菩萨戒者,若只善于外道邪论,而且爱乐不肯舍离,不知作‘毒想’,如此贪爱世间外道邪论,而忘掉佛法,如此‘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’。此段乃总结上文。

 

‘作毒想’,世间外道邪论,其中虽亦有很好之义理,但仍不免有毒,此毒若不去,欲了生死反被转成不可能,故学佛者不能只偏爱世间论典、外道邪论,而不学佛法,如此是大错误,应当同时抽空学习,才能受用。因为时间有限,若不学世间教典,则跟不上世间,则无法作弘法事业,所以每天不妨抽点时间学习,如此则不违犯。不习学佛戒第二十六至此讲竟。

 

四十一轻戒──不信深法戒第二十七

 

此戒说明学佛者,见大乘之理微妙高深,无法理解相信,于是加以毁谤,如此则犯此戒。

 

若菩萨,闻菩萨法藏甚深义,真实义,诸佛菩萨无量神力,诽谤不受,言‘非利益,非如来说乃是亦不能安乐众生’。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。

 

‘若菩萨’,菩萨包含在家出家,凡受过菩萨戒者,皆须受持。‘闻菩萨法藏甚深义’,闻即听到,法藏即大乘教典,包括经、律、论三藏。菩萨法藏即大乘佛法,大乘佛法以菩萨道为因,成佛为果,故称菩萨法藏。‘甚深义’其中所讲道理,皆超情离见,无论事相、理性,皆非凡夫之思想情见所能知道,此即甚深义。‘真实义’即真实之道理,诸法事理本来如此,真真实实,是佛亲知亲证,所谓全事即法界理,就事相当体即显示一真法界高深之理,故曰全事即法界理,其内容即明三谛圆融,不可思议之理,三谛即真、俗、中三谛。谛即实实在在之真理,真、俗、中三谛之理皆圆融无碍,如天台家所说一中一切中,空假皆中,一假一切假,空中皆假。三谛真理甚深微妙,不可以心思,不可以用口议,是为不可思议。例如‘烦恼即菩提’,‘生死即涅槃’,此类道理,皆是全事即理,三谛圆融不可思议之道理,在大乘佛法中,比比皆是,尤其华严经中。此即所谓大乘佛法的真实义,高深的道理。

 

‘诸佛菩萨无量神力’,凡是成佛,一定有无量无边不可思议之神力、道力,即使登地以上菩萨,尤其八地以上,其神通威力也是无量无边,此等道理,即是全理成希有之事,理的当体就是很希有的微妙事相,理之当体即是事相,理事不二,重重含摄,每一事中包含无量事,每一理中亦现无量理,理事无碍,事事无碍,重重含摄不可穷尽。此种道理,皆诸佛菩萨亲证之殊胜境界,是无量神通威力所显现。例如楞严经说:‘于一毫端现宝王刹,坐微尘里转大法轮’,说这类道理的很多,在一毫端那么小的地方,现宝王刹土,此乃小中现大,坐微尘里转大法轮,微尘最小,坐微尘里说无量无边的大法,而有无量无边的听众,一微尘中即现很大很大的不可思议境界,此即诸佛菩萨无量神力的境界。这是举例,像这类道理,大乘佛法中,除楞严经外,像华严、法华、大集、宝积乃至其他所有的大乘经,维摩、思益等经都曾说到,此即所谓诸佛菩萨之无量神力。像维摩经中,维摩居士,可将东方之不动世界拿到娑婆来给大家看,就是大能入小,此种不可思议境界,都是诸佛菩萨的无量神力,非凡夫所能体会。以上注解,都是根据蕅益大师的笺要所写的,我们不能以我们的凡情去想像随便说,而古德所写都是有根据的,所以根据古德的说法做解释。这类道理,相当高深,所以叫甚深义,若非大乘根器,很难相信、接受,如此则‘诽谤不受’,说‘没这回事’,而不肯接受,由此‘言“非利益,非如来说,是亦不能安乐众生”’,不信受的人如此想,如此说,这些高深的道理,不能利益人。‘非如来说’,如来即是佛,彼云,佛不会说这些话,佛只说阿含经中之苦、空、无常、无我之理,因不相信,而诽谤正法,更说‘是亦不能安乐众生’,这些法有何用,对众生无利益,更不能安乐众生,如此诽谤不受,而造了口业。‘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’,如果菩萨不相信,不接受,又加以诽谤,则犯染污起之罪过。下文即说明毁谤之因。

 

或自心不正思惟故谤,

 

或菩萨对于大乘之深理,心里想说没这回事,他这种思想是不正确的,是凡夫之见,所谓以凡情测圣境,而生出不正思惟,成毁谤心念、言行,则会造出罪业。

 

或随顺他故谤。

 

或非自己之见解,听到有人主张大乘非佛说,他就跟著附和,说只有阿含是佛说。如此随顺他人之言,跟著生起毁谤之心。

 

以上两种,或自己生不正思惟而毁谤佛法,或随声附和别人邪说,所犯之罪过一样,都是犯众多犯,犯染污起。下文说明初学者,尤其凡夫,尚未发菩提心者,不懂高深之佛法,当听到高深佛法,又无法证实时,应如何自处?才能够不随顺人家生毁谤,而又生起信心,下文即说此道理。

 

是菩萨,闻第一甚深义,不生解心,是菩萨,应起信心,不谄曲心,作是学:‘我本不是,盲无慧目;如来慧眼,如是随顺说;如来有余说,云何起谤?’

 

此段说明初学菩萨,遇到高深佛法,应当怎么做。

 

‘是菩萨’指初学凡夫,初发心菩萨。‘闻第一甚深义’即听到第一义谛的真理,最高深、最微妙的大乘佛法,甚深的道理,即所谓第一义谛。这种高深之理,初听无法了解,故云‘不生解心’,听到这么深的道理,心里无法了解,怎么可能‘坐微尘里转大法轮’、‘于一毫端现宝王刹’,凡夫心境,于第一义谛甚深之理,当然无法生起了解之心,认为岂有此事,而不了解,要怎么做呢?‘是菩萨,应起信心’,菩萨虽对高深道理不了解,而既然学佛,则应信佛。这些高深道理都是佛说的,是佛所证之境,我们刚开始学,还没学到,当然未证,更是不能了解。不了解是因还未实证,则应怎么办?‘应起信心’,我们既然信佛,当然要信佛所说的法,是佛所证的圣言量,绝对不会错,我们虽不能了解这些道理,但我们要仰信,仰慕于佛,我们应当要生起信心。‘不谄曲心’,谄曲就不直,今说‘不谄曲心’,即要有正直的心,所谓‘直心是道场’,以直心来接受佛所说的高深道理,要生起信心,不该生不信之心。如此,信佛跟著信佛的道法,则不会生毁谤。

 

‘作是学’,是指下文引号中的话,初学的菩萨应当如此做,‘我本不是’,我乃初学菩萨之自称,我们自己本来就不是能够当下体悟这些高深道理的根性。我们是个凡夫,对这些高深道理还没智慧接受、了解,虽如此,我们就信佛。这个文字太简单,甚么叫‘不是’,就是我们的根性很浅,还不是能够了解高深道理的智慧,所以说‘盲无慧目’,我们好像一个眼睛看不到的人,我们不是没有肉眼,而是没有慧眼,智慧眼未开,还无智慧,所以对高深的道理不能了解。但是我们要相信‘如来慧眼’,如来就是佛,佛亲证的境界,以佛的大智慧,以佛的慧眼来看,无法不知,无法不晓,佛亲证的道理,由他亲口宣说,是由他的般若智慧所流露出来,绝对真实,我们尚无智慧,当然无法了解,但我们相信佛,从佛的果海中流出的妙论,应当要‘如是随顺说’。‘如是’就是指心里这样想,这样做,随顺佛所说的高深道理,虽然还不能了解,但我们要接受、要随顺、要相信,慢慢的学习,将来就能了解。而我们的根性又很钝,要怎样来学呢?‘如来有余说’,余乃其它,高深道理,我们无法了解,但是佛在其它的教典中,也有比较浅显的道理,适合我们的根性学习,我们应当先学浅的,由浅入深,将来就可了解、体会高深的道理。有了信心,怎会生起毁谤之心?所以说‘云何起谤’,我们怎可生起毁谤之心?我们应当生起信心,由浅入深,慢慢学习,将来必能了解,应当如此做。

 

是菩萨,自处无知处;

 

‘是菩萨’指上文初学的凡夫菩萨,把自己安住在‘无知’,就是认为自己还是凡夫,智慧尚未开,所以‘无所知’,知道自己的智慧不够,还不了解,应当相信佛所说是实实在在有,我无此智慧,是无知之人。能相信佛所说,接受下来就不会错,我们慢慢学,由浅入深。

 

如是如来现知现见法,正观,正向,不犯,非不解谤。

 

‘如是’即晓得这样做,指上文所说。高深的道理,都是佛所‘现知现见’的高深妙法,这些甚深义,都是佛所亲证的法。我们要以正确的信心观察,以正确的信心趣向,相信佛所说的深理,以仰信的态度接受高深的佛法,虽然不能了解,但我相信,可以由浅入深,慢慢去学。若能如此,则不会违犯。‘非不解谤’,也不会因不了解而生起毁谤,不会有此等事,意即自己有信心,知道佛说的法,真真实实,要相信,真正不了解,也不会起毁谤之心,如此即无过错,菩萨应当如此学习。

 

此戒简单消文完,现在附带提几点供各位做参考,今乃末法时代,印刷的书很多,科学发达,印书很容易,而现代人头脑很好,有的很聪明,很能写作,能写出很多的书来,有白话的,很显明,使人一看能懂的很多,但现在看书要小心,就是要有‘择法眼’,来选择分别‘法’是否正确,说的对不对。有这个智慧的眼光来观察,才不会发生错误,而至毁谤大乘佛法,造了很大的罪业。且今有人喜欢用考据的眼光来看佛法,因此在一大藏教的所有教典,一部部的去考证,而说那部经是佛灭度后几百年才成立,是第几世纪才成立,此如法华 经是那时成立,华严经是那时成立,般若经是那时成立,因此一说而变成后人所造。因为是佛灭度后几年甚至千年才成立,如此则佛在世时无这部经,后人才把它组织起来的,则看到这些书就糟了,信心就动摇,这些大乘佛法经典都是后人所造的,都不是佛说的。看了这些说法,后来他会对那些佛经认为都是佛说的,会采取保留的态度。所谓保留态度,就是不太敢相信,这些话都是佛说的吗?如果知道说这些话的书,尤其是以考证的眼光写的书,最好不看。因为一看,信心被否定,则对佛法无信心,从此以后学佛步步都是障碍。按那一部书说,这部经是在那一年才成立,里面又以种种之社会背景来配合,说出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来,和我们原本相信的一贯相承之法,完全背道而驰。因此,自己信心动摇,则很容易违犯此戒。所以我一再劝导大众,要尽量多看古书,少看现代书,甚至宁愿不看。看古德所作的书,不会有错误,因为那是他亲自证到的境界才写出来,不像现代人比一比、对一对,找一些不三不四的证据配合起来,就认为这部经是什么时候成立的。如此把信心看掉,以后问题就大。所以,奉劝诸位,看书要特别小心。话要讲的很多,但到此打住,因说多了一方面会得罪人,一方面会被人误会,以为讲经是在骂座,是有罪过的,不太好。在此再奉劝诸位一句话,我们要看书,尽量看古书,学古人不学时人,多看古书不会错,现代书尽量少看,甚至不看也没关系。比如要看经的注解,古注很多,拿古注做参考,不一定要采用现代的说法。实际上,现代的只是一汤匙牛奶,冲上一桶水而已,多麻烦,喝下去一肚子都是水,养分太少了,不如喝古代的牛奶,一杯就是一杯多好啊!讲到此,其它话暂时保留。他们保留对佛法相信与否的问题,而我是把这些话的问题暂时保留,不想讲出来,希望大家用智慧眼去观察。不深信法戒第二十七讲竟。

 

四十一轻戒──叹己毁他戒第二十八

 

若菩萨,以贪、恚心,自叹己德,毁呰他人,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。

 

此戒与前四重之第一‘自赞毁他戒’几乎完全相同。

 

为何前重此轻?可对照蕅祖笺要自明。

 

‘若菩萨’亦含在家出家。‘自叹己德’,即自己虽有实德,但以贪心之故,或贪虚名或图尊重,而赞叹自己,并非贪利,若贪利则犯重。前重戒第一,是自己不一定有实在功德,为了贪名图利,而虚妄赞叹。‘毁呰他人’,他人即别人,他人实在有过,菩萨以填恚心当面毁谤他,说他坏处,此即毁呰他人。因为贪心才自叹己德,因嗔恚之故,才毁呰他人,这是两回事,决不可能同时并起。前自赞毁他合成一重戒,此自叹己德犯一轻戒,毁呰他人亦犯一轻戒,分成两个众多犯皆犯染污起。若以贪心互相比较,显己功德,贪图名闻利养,同时毁呰他人以显己德,则犯重戒,差别在此。蕅益大师之注解——‘故各结轻’部‘自叹己德’与‘毁呰他人’各结轻罪。故四十一条轻戒,有时一条之中包含几条,应当分清。

 

不犯者:

 

开缘有三种:

 

若轻毁外道,称扬佛法;

 

第一,若为破外道,而称扬佛法,希望外道能改邪归正,以此方式自叹己德或毁呰他人,因为不是为己,而是为佛法,则是不犯。

 

对于外道之短处,若直接攻击其痛处,令其痛上加痛,必生反感,故须想办法,以权巧方便,慢慢引导使改邪归正,趣向佛法,不可硬碰硬,否则令生反感,对于佛教也没好处。个人认为对外道,只要尽量赞叹佛法之殊胜,不一定要说外道之缺失,俗云:‘不怕货比货,怕不识货。’识货者一比,即知真假虚实,不必说人家货不好,只须说我的货独到处在那里,不信一比便分晓。尤其末法时代,更不必硬性破外道,因此生起无谓纷争,则划不来。就戒上言,为了破外道邪见而赞扬佛法,虽不违犯,然须小心谨慎,善用方法,不可见经文这样说,就尽量去破外道,反而弄巧成拙,佛法以方便接引众生,外道也是众生,佛大弟子中很多是由外道而入佛法,看千二百五十人即可知道。

 

若以方便令彼调伏,如前说。

 

第二,若对方有错误,或对佛法无正知正见,用自叹己德或毁呰他人之方式,方便调伏他,令对方得到利益,如此做是不违犯。另一方面是自己有自叹己德或毁呰他人之习惯,常常想办法对治,但一时还没对治好,偶然会生起现行,如此亦不违犯。只要常常对治,久而久之,就会除去此不好习惯,此是第二种开缘。

 

第二种开缘有两种意思:一是虽自叹己德或毁呰他人,但对众生有利益,为使他降伏而趣向佛法,如此做不违犯;一是菩萨本身有此习惯,常会想要赞叹自己的功德,想会毁呰他人的短处,如果自己知道有此坏习惯,下功夫去改正,但一时改不过来,慢慢改,偶然生起现行,亦不违犯。有此二种意思须分清楚。

 

又不犯者:令不信者信,信者增广。

 

第三种开缘。若用‘自叹己德,毁呰他人’的方法,可使对佛法尚无信心的众生,生起信心,己生信的,使其信心增长,若能做到这点,则不违犯。

 

此须做到使‘不信者信,信者增广’,真正有此功能才可,若以此为借口,而实际上做不到,则有罪过。以上叹己毁他戒第二十八讲竟。

 

四十一轻戒──憍慢不听法戒第二十九

 

若菩萨,闻说法处,若决定论处,以憍慢心,嗔恨心,不往听者,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。若懒惰懈怠,犯非染污起。

 

菩萨亦含在家出家。‘闻说法处’,听到一地方有法师或长老、大德、居士,在那说法,且是说佛的正法。‘若决定论处’决定论是在那里讨论佛法、研究佛法。即是有在讲经、说法,或研究佛法,而自己以憍慢心或嗔恨心不肯去听,‘不往听’或因憍慢,瞧不起说法者,或因说法者,以前曾得罪过自己,由此迁怒到佛法,而不去听说法,如此则‘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’。

 

如果不是憍慢心或嗔恨心,只是‘懒惰懈怠’,则‘犯非染污起’。

 

此戒和在家菩萨戒二十八轻之第八不往听法戒,意思相同,可对照参考。‘若优婆塞,受持戒已,四十里中有讲法处,不能往听,是优婆塞得失意罪。’在家优婆塞、优婆夷,听到有说法的地方,要去听,但有一限度,因在家人有其事业、工作,无法全天候听法,所以规定在四十里内,即说法处到住家最远在四十华里,即当天可以往返,有说法,自己能去,但不肯去,则得失意罪,也就是染污犯。而此二十八轻之戒文较简单,没分染污犯非染污犯,总为失意罪,且无开缘,若未学习菩萨戒本经不懂开缘,对于此类戒条,要受持即有很多困难,故先说犯相,再说不犯之开缘,将两者配合,能够通融,即可如法受持。

 

不犯者:

 

开缘,共九种。

 

若不解,

 

第一种开缘,‘不解’,不解不是对所说之法不了解,而是对说法者所说的言辞不了解,因此不去听,是不违犯,此须辨明,例如,我用国语讲法,还要翻成台语,为何要翻译?因年纪较大者,听不懂国语,若不翻,则听不懂说法之内容,言辞听不懂,不去听是不违犯,如福州人用福州话讲经,我们都听不懂,则呆坐何用?所以,不论用何言辞,只要说法者的言辞自己听不懂,不去听是不犯。

 

若病,若无力,

 

第二、第三种开缘。若因为生病,无法去听经,是不犯。或是病刚好,无气力,坐不住,无法听,如此不去亦不违犯。

 

若彼颠倒说法,

 

第四种开缘。须特别注意,看说法者说的是否正法,如果其对佛法无真正了解,而是颠倒说——说的不是佛的正法,或以外道的方式说佛法,不合乎佛法的说法,则成‘邪人说正法’,不去听是不违犯。

 

若护说者心,

 

第五种开缘。何谓‘护说者心’?即是护持说法者之心理,避免其不安,而不去听是不违犯。例如说法者是自己的学生,见到师长在场,则无法把话说出,且一方面见师长在,心里有些恐慌,说起来有点怖畏之心,一紧张,法就说不好。如此存为护持说法者之心,不去听亦不违犯。有时平辈也会有此情形,二十年前,本人在uedbet全球第一院教课,uedbet全球第一院请了一位当时年轻法师去讲开示,我也去给他捧场,没想到反而弄巧成拙。我坐在左边,他讲了一个半钟头,脸都不敢看左边,一直朝右边讲,讲得满脸大汗,一堂下来,连长袜都湿了,可说吃尽了苦头,太难受了,一下场就跟人说:‘你们为何将某法师请来听,害我紧张得全身都是大汗’。若知会有此情形,不去听亦不违犯。此即‘护说者心’。

 

若数数闻,已受持,已知义;

 

‘数数’即频频,或所说的法,自己常常听,道理已很熟,且已经受持,也了解道理,如此,不去听亦不违犯。这是第六种开缘。

 

若多闻,若闻持,若如说行;

 

第七种开缘。若所说的法,虽不常听,但自己是个博学多闻的人,看得很多,其所讲的自己已经了解,且亦如法受持,‘闻持’,即看过、听过,亦如此的学习去做,或按其所讲的道理,自己正在‘如说修行’。这样,不去听亦不违犯。

 

若修禅定不欲暂废,

 

第八种开缘。或是正在专修某种法门,怕将此功夫暂时停止而荒废,则不去听亦不违犯。

 

若钝根,难悟,难受,难持;不往者,皆不犯。

 

若自己根性钝劣,纵然去听,亦很难顿悟,很难接受、执持,亦无法如法而修,果真如此,不去听亦不违犯。不论是多么钝根,只要发心多听,久而久之,多少能得到佛法之利益,不能因为钝根而不去听。‘不往者,皆不犯’,是总结上文,以上所讲九种开缘,有此情形不去听法,皆不违犯。第二十九至此讲竟。

 

四十一轻戒──轻毁法师戒第三十

 

若菩萨,轻说法者,不生恭敬,嗤笑、毁呰,但著文字,不依实义,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。

 

在听法中,对说法者不满意,或对方有何短处,就不恭敬而加以嗤笑,如此则犯此戒。

 

‘若菩萨’亦包含在家出家,‘轻说法者’,轻是轻视、轻慢,因为轻视、轻慢说法者,所以‘不生恭敬’,甚至‘嗤笑’,即讥笑他,或‘毁呰’,即说其短处,或说他‘但著文字’,只是文字法师,光在文字上打转,对于经中之真实意义,皆不了解,因而讥笑他‘不依实义’,如此轻慢法师,‘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’。第三十戒与第二十九戒或有联带关系,故须一并讲完,若只单受过在家菩萨六重二十八轻戒,对于其中第八不往听法戒,在听过第二十九、三十戒之后,即有很大帮助,知道在什么情况下,可以开缘,则不会为难。曾听过某法师,在对在家居士讲经时说:‘你们都受过在家菩萨戒,不来听经是犯戒的’。其实,若有其他因缘,不能来听,而硬性规定,就是犯戒,也是不对。应视其开缘,只要有九种开缘之一,而不来听法,亦不违犯,明白此道理,对于持戒有很大助益。第三十戒至此讲竟。

 

四十一轻戒──不同事戒第三十一

 

菩萨道有六度四摄,四摄法就是布施、爱语、利行、同事,此戒是四摄法之第四,说明行菩萨道,应当学习做到与众生同事,所以叫做同事戒,而不与众生同事,则违犯此戒,所以称为不同事戒第三十一。在瑜伽菩萨戒本,则称为‘不为助伴戒’,同事之范围很大,而此戒之内容,主要用意在帮助众生,众生在办事时需要人帮助,则菩萨应发心帮助他,若不发心帮助,则违犯此戒。因此,瑜伽菩萨本乃称为‘不为助伴戒’。

 

若菩萨,住律仪戒、见众生所作,以嗔恨心,不与同事,所谓:思量诸事,若行路,若如法兴利,若田业,若牧牛,若和诤,若吉会,若福业。不与同者,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。若懒惰懈怠,犯非染污起。

 

‘若菩萨’包含在家、出家菩萨,皆须受持此戒。‘住律仪戒’即受过菩萨戒之后,将心安住在菩萨律仪中,如法受持菩萨戒法,即是‘住律仪戒’。‘见众生所作’,此处戒文,有些文字较简略,意思不易显明,不妨以瑜伽菩萨戒本之译文,作为地持菩萨本之注解。因‘见众生所作’之范围太大,众生所作好坏善恶皆有,好者固可,同事助之,做坏事难道得助之?故须了解,瑜伽戒本译为‘于诸有情,所应作事’,此‘所应作’,即是‘所作’为重要关键,众生就是‘有情’,此处是说见象生所作之事,是菩萨所应帮助者,才能同事、帮助。若其造恶业,菩萨则不能帮助。由瑜伽戒本较易分明。由上可知,‘见众生所作’由字面之意,是凡见众生所作,皆须助之,而依瑜伽戒本,若众生所作,是菩萨所应帮助者,部应助之。‘以嗔恨心,不与同事’,此处瑜伽戒本之译文稍多,但意思相同,故不列举出来。嗔恨心就是:不欢喜、不高兴,因此不帮众生的忙,则违犯此戒。‘不与同事’,是说不和众生做相同的事,众生做什么事,菩萨亦做什么事,是为同事。但是‘同事’的范围太大,难道众生做生意赚钱,菩萨亦须帮他做生意赚钱?众生做大官办事,菩萨亦要做大官帮他?不一定如此。所以‘同事’是指帮助他,是非一定要和他一样的做法,而是众生需要帮助时,菩萨就得帮助他,因此瑜伽戒木译作‘不为助伴,助是帮助,伴是作伴,例如一个人走路,需菩萨作伴,即是伴;需帮助的是为助,故助伴,就是帮助他,伴他将事情办好,并非跟他完全一样的作法。因此,‘不与同事’和‘不为助伴’,同事范围大,范围较小,助件有限制,可以帮助,做得到的范围,菩萨才帮助。‘所谓:思量诸事’,‘所谓’即以下文解释上文,下文所说,即须与之同事、要帮助他。‘思量诸事’即心里思维酌量众生所作的种种事情,若只‘思量诸事’意思不能完全表达,而瑜伽戒本云:‘谓于能办所应做事’,‘谓’是所谓,‘于’是在,在众生所作的事情,站在菩萨之立场可以办得到的,而且是所应作的则应助之。若是办得到而不该做的,亦不能帮助他。‘思量’,是菩萨思量自己是否能办,是否该做,是否应帮助他?所以‘思量诸事’只是一个大纲,怎么思量,思量在什么范围来帮助众生,则‘能办所应作事’将‘思量诸事’之意义,解释得周全而清楚,此是总纲,下面则列出数种例子加以说明,‘若行路’,若众生在走路时,需人作伴,此瑜伽戒本译为‘或于道路若往若来’,可为注解,是说假如有一人,有事要到一地方去,或许很远,或许路途较不安全,一个人去不方便,需一人来帮助他,菩萨乃发心帮助他,与他作伴,使他所要办的事能成就,当然这必须是好事、善事,不妨碍人,可以帮助的事,陪他去办,陪他回来,此即‘若往若来’,达成他的目的,这就是所谓的助伴,古代行路较常须人作伴,因此古代的交通工具不如现在方便,而且古代之治安亦不如现在。而于现代亦会有,需人帮助者,如老人年纪大,要去办事,路途很远,一个人上下车总是不方便,遇到此情形,年轻的菩萨就得发心,帮助他仁跟他作伴。老、病、衰、残,即使现代交通工具发达,也是需人帮助,年轻菩萨在做得到之范围,发心帮助他,跟他作伴,遇此因缘,还可办功德事业。

 

‘若如法兴利’,前之行路,是亦助亦伴,而‘如法兴利’以下四种文字,不必求助瑜伽 戒本即可了解。故不写出对照。‘如法兴利’,即士农工商应做且合合法的事业,如需人帮助,菩萨做得到、能够帮助,也可随力帮助他。此须看情形方在家菩萨可以帮助,出家菩萨不能帮助,因出家菩萨要住持正法,‘弘法是家务,利生为事业’才是其本分,而对于众生之士农工商事业,他不能分心帮助,因他该做的事情太多。此即其‘思量诸事’中,出家菩萨不能办的事情,而在家菩萨可以。‘若田业、若牧牛’,田业部农业、种田、农作方面的事业。牧牛,是农作的一部份,需用牛,故要牧牛。种田、牧牛等事业才若需帮助时,在家菩萨可以帮助,出家菩萨不可。也就是‘如法兴利,田业、牧牛’这三事,出家菩萨不可同事,在家菩萨则可,除此,文字上其他各种都是通于在家出家的。

 

‘若和诤’,若遇到有人彼此发生纠纷、争斗,必须加以调和、消除纷争,使能和合。‘和诤’,出家、在家菩萨都可以作,与前之‘行路’亦皆可为助伴。要做到‘和诤’,至少须自己与人无争,很得地方上之尊重,认为是了不起的长者,心地好、有道德、有修养,大家都信任,凡有纠纷,只要三言两语即可解决,有此力量,才有办法‘和诤’,若一天到晚都和人争想要‘和诤’是不可能的!

 

‘若吉会’,‘吉’吉祥事,‘会’喜庆聚会,此如世间有人做生日,或办喜庆事,这些好事若能依佛法去做,则菩萨部须随分随力帮助他,使这吉祥事能够成就,此即‘吉会’。‘若福业’指修善事、做好事,世间的福业很多,如修桥、铺路、救济贫穷等,种种慈善事业,或是于地方有利之公益事业,此种种的福德事业,都要随分随力的帮助,此即‘福业’。以上在‘同事’方面,只举七种例子说明,其它未说到的,就是在‘能办所应做事’中包含著,凡是考虑到菩萨办得到,又是如法的、所应做的事情,虽不在七种之内,也应当随分随力帮助众生。接下总结说‘不与同者’,瑜伽戒本译为‘不为助伴’,应当要帮助的,菩萨不去帮助,甚至有嗔恨心,则‘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’。如果不是嗔恨心,只是懒惰懈怠,不肯发心,则‘犯非染污起’,罪过较轻。

 

开缘共十二种:

 

不犯者:若病卑若无力,

 

此是第一、二开缘,若众生需人帮助,但菩萨自己有病,当然无法助人,亦不违犯。或是病虽好,而‘无力’,病因刚好才气力未恢复,不能做帮助人的事,则不为助伴亦不违犯。

 

若彼自能办,

 

第三开缘。‘若彼自能办’,彼指众生,众生自己能办好自己所做之事,如士农工商等事业,则不用去帮忙。须视众生需要,才去帮助他,若不需要,则不必多事。

 

若彼自有多伴,

 

第四,众生虽需人帮助,或给他做伴,可是他自己很多亲友,可以帮忙他,则不为其助伴,也没关系。此和前一开缘之差别,前者是自己能办,此是须人帮忙,且有人帮忙,如此不为助伴亦不违犯。

 

若彼所作事非法,非义;

 

第五。什么是非法之事?比如杀生、偷盗等,会伤害众生的事,就是‘非法’事业,或其作为不合道义,不合正理,就是‘非义’。如此,众生虽需人帮忙,菩萨亦不该帮忙。此即事先要思量,是否该帮忙,对于不合法、不合正理的,就不能同事。

 

众生做非法、非义的事,除了杀生、偷盗等不可帮助之外,有些流行世间的毛病,我们更须注意,不要在无意中帮助了人家,反而造了业。如近年来社会上很普遍的,以前是‘大家乐’,弄得大家苦、大家笑;现在又是‘六合彩’,到处都在问明牌,看到出家人就问明牌,这是很糟糕的事,现在这种流行病相当严重,大家可不要随便替人家说明牌,这可不是同事,也不是帮助人。

 

菩萨道不可助人为恶,这很容易明白。也曾遇到几位在家居士,当‘大家乐’最流行时,来问我是否可以签大家乐?若中奖就作慈善事业。我说,这要不得,即使中奖,所做慈善事业也没功德,我们绝对不能做不劳而获的事。若有问者,就反问他学不学佛,若真要学佛,就不可这样做,不学佛则没话讲,是佛弟子就不可助长此坏风气。有人签了,偶然中奖,好高兴,今天二十万,下次可能五十万、一百万,结果不但二十万赔进去,甚至弄得倾家荡产,家破人亡,是经常有的事。所以,我们学佛,第一自己不要盲目跟随这种流行病,第二不要助长流行病扩大。这很要紧,不可因行菩萨道,而随便帮助,则会出毛病,应当用智慧观察,这等事是不能帮助的。

 

若以方便令彼调伏,如前说;

 

第六开缘。是说对于需帮助者,若自己发心去帮他,则会令他生起贡高我慢,或其他烦恼。若不帮助他,让他自己反省,反而能使他转恶向善,以后成为好人,若如此,不帮他亦不违犯,‘如前说’即接下有两句话,前面经文大多有提到,此省略。

 

若先许他,

 

第七开缘。自己先答应别人,现在他来要求帮助,但自己不能分身,在同一时间只能帮助先答应者,不是不帮忙,如此亦不违犯。

 

若彼有怨,

 

第八开缘。需帮忙者,与菩萨是冤家,虽需人帮忙,然而不喜欢菩萨帮忙,如此不帮忙亦不违犯。

 

若自修善业不欲暂废,

 

第九开缘。如果自己正在用功,如打七、闭关、定期专修、克期求证等,正专修一种善业、功能,此时不能让所修之功夫暂时停止,因为不欲停止所修之善法,期使自己有所成就,如此不去同事亦不违犯。

 

若性闇钝,

 

第十开缘。若自己很愚痴,而求帮忙者并非普通事,非我能力所及,虽想帮忙却帮不上,如此不去同事亦不违犯。

 

若护多人意,

 

第十一开缘。需帮忙者,或许品行稍差,一般人对他印象不好,菩萨如果帮忙他,一般人或许会说菩萨可能跟他同类,才会帮他,因此疏远菩萨,如此则会影响到佛法,为帮助一个人而使很多人失掉信心,则不值得,故不去帮助亦不违犯。

 

若护僧制;

 

第十二开缘。是对出家人讲,出家菩萨虽然也要尽量同事帮助人,可是,若僧团中有制度有规定,不能帮助某一种人,或是僧团中有规定,正在专修用功,不能随便去帮助人家做世间事,如此,为维护僧团制度,不同事助人亦不违犯。

 

不与同者,皆不犯。

 

此是总结,指上面十二种,若有任何一种情形不与同事,皆不违犯。第三十一戒讲竟。

 

四十一轻戒──不看病戒第三十二

 

若菩萨,见羸病人、以嗔恨心,不往瞻视,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。若懒惰懈怠,犯非染污起。

 

此是说照顾有病的人。菩萨亦含在家出家,‘见羸病人’,羸,弱也,见身体有病衰弱者,应去帮助,可是‘以嗔恨心,不往瞻视’,瞻、视皆是看,与此病人,以前或许有过冲突、磨擦,今对他印象不好,恨他,见他则动嗔恨心,所以有病就不去看他,此即‘不往瞻视’,若是如此,‘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’。因嗔恨心不去看病是犯染污起。若是因‘懒惰懈怠’不去看病,而非嗔恨心,则是‘犯非染污起’。

 

不看病戒这里只一条,而在在家菩萨戒二十八轻成中有两条。二十八轻第三不瞻病苦戒,戒文‘恶心不能瞻视病苦’,恶心也许和嗔恨心相同,不过恶心的范围大,即是不怀好心,见众生宿病而不去看他,如此则犯菩萨戒,得失意罪。此文字简单,但其用意和戒本经第三十二条相同。又二十八轻之第二十八行路见病舍去戒,即说在家菩萨出外走路时,如果看到有病的人不去照应他,或想办法、送医或交待某人设法安顿,竟然舍掉就走,如此亦犯菩萨戒,戒文:‘行路之时,遇见病者,不往瞻视,为作方便,付嘱所在而舍去者,得失意罪。’二十八轻中两条失意罪,都只有戒文而无开缘,所以须对照戒本经第三十二条,才能如法持戒。开缘有十:

 

不犯者:若自病,若无力,

 

此为第一第二条开缘,这前面都有说到。如果是有病。或是病刚好没气力,没有去做看病的事当然不违犯。而在家菩萨戒中的前条意思亦相通。

 

若教有力随顺病者,

 

第三开缘。自已做不到或是没时间。乃教一个有力量的人帮助他,随顺病人之需要而帮 助他,免除其痛苦,若如此做亦不违犯。

 

若知彼人自有眷属,

 

第四开缘。知道病人自己有六亲眷属可以照顾他,若其亲人不知道,则要想办法通知。有亲属可照应,而不去看他照应他,当然亦不违犯。

 

若彼有力,自能经理;

 

第五开缘。病人病情可能不很严重。自己尚有力量照顾、料理自己,若如此不去看他病亦不违犯。

 

若病数数发,

 

第六开缘。若病人的病很奇怪,突然发病,不久好了,好了不久又生病,病了又好,如果是此情形,我们无法常常照应他,则不去看病,亦不违犯。

 

若长病,

 

第七开缘。此人是长期患病,俗话说‘久病床前无孝子’,做父母的若常患病。其子女尚无法常照顾,何况是其他人?如果是遇到长病,菩萨应去安慰他。不长期照应亦不违犯。

 

若修胜业不欲暂废,

 

第八开缘。菩萨正在专修一种法门,如打七、参禅、定期专修等,不能停止,若是如此,遇人有病而不能去看他,亦不违犯。此和前之同事所说一样。

 

若闇钝,难悟,难受,难持,难缘中住;

 

第九开缘。此是说菩萨修行的力量较差,功夫尚未做好,希望先将修持的功夫做好了才做利他的事业。此时菩萨正在专修,而这位初学的菩萨‘闇钝’即较钝根,根器不利,修法难成就,研究佛法难得深入,因此‘难悟’,于佛法解行方面很难契入、开悟,得到真实的受用,‘难受’想要将佛法,领受在心中,使不忘掉算可是,很难记持在心中,须下很大工夫,他为专修,无法去看病;或是‘难持’,正修持一法门,因根性差,无法好好受持用功,必定要将此做好,才能做利他事业,现在正用功,又难受、难持,未达受持的目的,所以不便去看病;‘难缘中住’,此句不易解,瑜伽菩萨戒为‘难于所缘摄心令定’,是说菩萨因钝根,对于所缘所修的法,很难使心定下来,而得三昧功用,因未有此功夫,所以为了专修,使‘摄心令定’的缘故,不去看病亦不违犯。就是难于缘心之中,使心安定下来,使修行得到利益。由第九条开缘可知,菩萨虽注重利他,要广度众生,但是须先自己有所成就,才能做利他事业,自己都一无所成,怎能利他?所以,在专修用功时,对利他事业尚无力量去做,没有去做亦不违犯,在此情形之下,没去看病亦不违犯。

 

若先看他病。

 

第十开缘。若同时已经看他人的病,没时间去看另一个人的病,如此,亦不违犯。

 

如病,穷苦亦尔。

 

总结上文。众生有病要去看,众生穷苦,有种种的苦难,也是一样要去看他。以病为例,穷苦也是一样。则此戒不只看病,众生穷苦,须要人安慰时,亦要去看他。如有天灾,种种灾难发生时,亦要去照应他,和看病是一样,所以说‘穷苦亦尔’。第三十二戒讲竟。看病是非常重要的,梵网经菩萨戒说‘八福田中,看病福田是第一福田’,因此在菩萨戒中有此一条,要去看众生病,于穷苦灾难等,都要去安慰他,换句话说,众生需要菩萨安慰、照应时,菩萨即应安慰、照应他,这是行菩萨道当做之事!

 

 

 

四十一轻戒──不谏恶人贼第三十三

 

若菩萨,见众生造今世后世恶业,以嫌恨心,不为正说,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。

 

‘不谏恶人戒’之‘恶人’,在瑜伽戒本翻为‘非理不谏’,因为此之‘恶人’并非存心造恶,只因不懂善恶因果之理,虽欲行善,反造恶因。故须对照瑜伽戒本。才易明白。

 

菩萨指一切受菩萨戒者。‘见众生造今世后世恶业’句,瑜伽戒本为‘见诸有情为求现法,后法事故,广行非理’。‘见众生’即‘见诸有情’,‘造今世后世恶业’即‘为求现法后法事故,广行非理’,‘今世’即‘现法’,众生在今生想得到安乐,比如求福寿、求发财等等期望,即现法事。后法即后世。包括来生(生报)及后生(后报),众生为求今生之好处,或求将来生天。得到安乐,或为了后生乃至生生世世得到安乐,然不懂正法。不了解因果,结果所造之事,不但得不到好处,反而造成不合理的事情,成为恶业,非理就是不合乎因果真理之事,是有心造善反成恶业,并非有心造恶,故瑜伽戒本翻为广行非理,此说较圆到。盖世间人不懂佛法,不了解因果之理,因此易做出为求好,而造恶因,如此当然得不到好果报,如前云世人为求长寿、发财、信邪魔外道,生起邪见。而杀生拜拜,如此伤害众生来祭祀拜拜,求长寿、发财,怎能相应?又有人为求好运,乃向神许愿,如果保佑平安发财,则于年底杀猪宰羊以酬神,如批评愿完全错误,此即广行非理。在其心理是求长寿、发财、好运,结果杀生拜拜却是恶因,即广行非理,世间此事太多,比如做寿,世俗人满七十岁,要大拜拜,若能活到八十岁,更是大肆杀生宴客,如此为求长寿而断送众生生命,怎能得长寿?过去曾听闻有人不做生日倒是健康,一做生日,动辄宴客数百桌,因杀生太多,结果没几天就病死了。有人说他不做生日阎罗王忘记了,一做生日,惊醒阎罗王,想到他寿命该终就把他找来,结果就短寿了。事实不然,只因他杀生太多,寿命自然减短,此即欲行好事,反造恶因。以我为例,听祖母说,我幼时多病,很难照顾,怕养不活,于是她就向土地公许愿:若能让我孙子长大成人,十六岁时要大拜拜,结果到我十六岁时,家里就大肆杀鸡杀鸭,要我去拜土地公,我说拜什么呢?祖母说因你小时候不好养,曾在土地公前许愿,若能长到十六岁,就要答谢祂,因此今天是要答谢土地公。感谢土地公照应,使我长大成人。结果我一直到出家后仍是病个不停,原因就是杀生太多。而一般在家人不懂。以为大拜拜,土地公就会保佑,果真如此,岂非土地公贪图享用几个鸡鸭,就要保佑你十几年,此代价未免太高了。世间此等颠倒事真是多得不胜枚举。尤其今人普遍都存有不劳而获的心理。本来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,现在则是不要耕耘只要收获,而且要大大的收获,不种因,只求得果,怎么可能?根本是不可能的!纵然得到,将来也要吃大亏的。像这类‘广行非理’的事情,可能此比皆是!

 

菩萨见众生广行非理,为求现生之长寿发财,或来生后生之生天快乐等,而造出不合理不合因果之恶业,应当为之解说四果之理。劝谏他,希望他能改过,若不如此,而‘以嫌恨心,不为正说’,嫌弃,觉麻烦,或与此人有冤仇、怨恨他,而‘不为正说’瑜伽戒本为‘不为宣说如实正理’,菩萨‘以嫌恨心’,不为说明真正因果之道理,若如此则‘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’,违犯此戒。

 

‘正说’,必定懂得正理才能正说,若不懂,则无法正说。衡诸今世,杀生祭祀之事太普遍了,菩萨若要一一劝导,则不胜其说,如何是好?不说犯戒,说则说不完,故下面有开缘。只要合乎其中一条,则不违犯。开缘十一条:

 

不犯者:若自无智,

 

开缘第一,是说初学菩萨,因自己的智慧不够,道理未能彻底明白,若众生有问难,自己亦答不好。若自己智慧不够,不说是不违犯,若勉强说,会生反效果,则更糟了。记得台湾光复之初。有一寺庙叫观音宫,里面供养观世音菩萨,然有一怪现象,每年之二月十九,六月十九,九月十九观音菩萨纪念日时,他们就大肆的杀生拜拜,当时有个出家人看到,纠正他们说:观世音菩萨是吃素的,你们杀猪宰羊拜拜是不对的。管理人说,师父既如此说,我们就来筊杯,看看菩萨是要吃素或吃荤,这下弄巧成拙,这师父本应劝他们不要如此做,菩萨本就不吃荤的,为什么要筊杯呢!结果那师父答应了,一筊杯,三个圣杯都说菩萨要吃猪羊的,这不是反效果吗?好好的劝他们不杀生就好,不要答应他们筊杯,一筊杯,三个都说菩萨要吃猪羊,这是糟透。因筊杯是随人之心理,筊杯的人心中就要吃猪吃羊主,筊杯当然是吃猪吃羊,若叫那师父去筊杯,可能就不会了。因这都是随人意,所以我不相信筊杯就是这样,我十七岁就把它断掉,不相信这一套,为什么呢?因它是随人意,所以那个庙一直到今天仍在杀生拜观世音菩萨,此即无智慧说了反而适得其反,以后任何人去说都没有用,怎么劝都说我们这里的观世音佛祖是吃荤的。所以要有智慧,没有智慧宁可不说,否则造成反效果,那地方之杀业即无法停止,这问题很大,所以必定要自己有智慧,说出来生出正面效果才有用的。

 

若无力,

 

第二个开缘。就是自己虽有智慧,也懂得道理,但是福德因缘之力量不够,人微言轻,说话没分量,当然人家不能接受。就像我若随便去杀生拜拜的地方,劝人家不要杀生,他们一定会说,你们吃素人说吃素话,如果你吃肉也会跟我一样。如果在家居士去劝,他们会接受,因为在家居土都可以吃素,他们当然可以跟著学,而我去劝导无效,就是‘无力’,如果我德高望重,一言九鼎,说出话来对方一定能相信而接受,那就可以说;若无此力量,对方不但不接受,反而轻视你。所以无力不说是不违犯。

 

若使有力者说,

 

第三开缘。和‘若自无力’有连带关系,菩萨若自己无力劝说对方,应想办法,找德高望重的人劝说,使对方接受。自己虽然无力劝说,能找有力量者劝说,当然更好,如此亦不违犯。

 

若彼自有力,

 

第四开缘。彼指广行非理之众生,如果菩萨知道对方有善根,将来自己会觉悟、改过。不说亦不违犯。不过,菩萨是否确知对方有此力量,能够改过,则很难讲,若有此情形是不违犯。

 

菩萨若有影响力,不必明说。对方一看到菩萨,就会感动而改过,当然最好。以前我住在山上,平常很讨厌吸烟者,有一同学常吸烟,知道我是修行人,在远处一看到我,就赶紧熄烟,在我面前表示没抽烟,假如有这种能力感动对方,使不敢造业,别说造业,像抽烟者不敢在你面前抽烟,有此力量,不说也会有帮助的。若对方在你面前公开抽烟,表示对你一点恭敬心也没有,不但无敬畏之心,且认为理所当然。则你再劝说也没用。当然行菩萨道,不能因此就不说,在可以说的范围内,应尽量说,把好话,劝人的话说出来,对方虽不接受,但我们的义务做到了,也就心安理得。

 

若彼自有善知识,

 

第五开缘。菩萨若知道广行非理的众生,曾亲近善知识,自己有善知识可以劝导使他改恶向善,则不说亦不违犯。

 

若以方便令彼调伏,如前说;

 

第六开缘。或是你不劝他,不说他,他自己会改过自新,修习善法,如前文所说。则不劝说,亦不违犯。

 

若为正说,于我憎恨;

 

第七开缘。此指对方不接受劝导。菩萨跟伯说正理。说因果,说佛的正法,要造善因方能得善果,但是听后不但不能接受、改过,反而对你生起憎恶、怨恨之心,增加恶业,若知如此,不说亦不违犯。

 

若出恶言,

 

第八开缘。承前‘若为正说’,即若为正说,彼即出恶言,较第七更严重,第七只是憎恨而已,没有说出口,此则为其正说,他反而用粗话骂你,口出恶言,若如此,不对他说亦不违犯。

 

若颠倒为,

 

第九开缘,此亦承前‘若为正说’。若为他正说,他就会颠倒作受。颠倒,就是正反相反。跟他正说菩萨僧要如何修学佛法,不但不了解,反而生起颠倒的想法,出大纰漏。例如对一厌世的人,对他说世间是苦、空、无常、无我的,他本想自杀,一听,世间是苦、空、无常的,活在世间有什么用,正好助长他的自杀之心,即是颠倒为。再如佛法说空,一切法皆空,讲到究竟,设有一法过于涅槃,我亦说为如幻如化,就是涅槃亦如幻如化,本来般若讲空是正理,可是听众无智慧,听反了,变成恶取空,认为一切皆空,则不必修行,拜佛、念佛,一切都空还修什么,即生起颠倒的恶取空见,无法得正面的作用。若知其会生颠倒作为,不说亦不违犯。

 

若无爱敬,

 

第十开缘。仍承前‘若为正说’,若为正说而对方对说者无恭敬心,当然对佛法也不恭敬,则不会接受也不会改过,如此不说亦不违狸。‘无爱敬’不但对菩萨无爱敬,且对三宝都没有恭敬心、欢喜心,不喜欢佛法,不肯接受佛法,如此跟他说,当然不肯接受。此如外道或其他宗教家,因他信他的宗教,不信佛教,说了也不接受,如此不说,当然不违犯。

 

若复彼人性弊儱戾。

 

第十一开缘。是说广行非理造作恶业的人,其个性很顽强、很难调伏。‘儱戾’就是很不调和,个性顽强,一向偏执个人的见解,这种人,跟他说正理,不但不接受,且会生起一种反感,若如此,不说亦不违犯。

 

本人在年轻时,年纪不到三十岁。已到各地讲经,曾经有一个七十几岁的老鸾生,其子信佛,听我讲经后一番好心,请我到他家说法给他父亲听,希望我劝劝他父亲学佛念佛,不要再呆在鸾堂中做扶鸾驾乩那一套。当时我年轻也不晓得其父之为人,不知说了有效否?结果进门之后,喝了一口茶,他父亲就滔滔不绝的说他扶鸾的事情,一连说教了两个小时,连插嘴的余地都没有,结果是叫我去听教了。像这样跟他说也没用,他固执自己那一套才对,你们这些小毛头,刚出家没多久懂得多少,我乩笔写的话,你能学得好,就生天,作神有余了,尽是跟我说教根本没有下手之处,怎么劝他呢?遇到这种情形,还是不说为妙,甚至不去为妙,去则有失身分。

 

上面这种人,并非罪大恶极,只是固执他自己那一套,再怎么说都没用,像从前泡过桐油的油纸,什么都灌不进去,他已被神庙里扶鸾的桐油完全泡透了,跟他说再多的佛法,也灌不进去,如此不跟他说是不违犯。

 

众生广行非理造恶业,菩萨应发心劝导他,但是自己的力量不够,上面有十一条开缘不犯,随便都有一条能适合者,自己还做不到,不能一一劝导众生是不违犯,但是不能认为就没事了,而心安理得,菩萨应当发大悲心,只要能度化的众生,都要发愿,随分随力去度化他,现在度不到,将来也要度他,不可因为现在不能接受,就完全舍弃他,菩萨发心要尽未来际,现在度不了,将来或许有因缘度他,现在不能接受,应想办法慢慢接近他,所谓布施、爱语、利行、同事等四摄法,总有一天他会接受的。如上面所提那位老鸾生,当时我是听他说教,一句佛法也没说,可是过了好几年之后,见其子跟我学佛,慢慢有进步,变得又乖又好又孝顺,他就感恩,后来主动来找我,慢慢地学习念佛。所以度众生要看因缘,因缘未到,须等待因缘,能舍弃众生,第三十三戒讲竟。

 

四十一轻戒──不报恩戒第三十四,

 

若菩萨,受他恩惠,以嫌恨心,不以答谢,若等若增酬报彼者,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。若懒惰懈怠,犯非染污起。

 

菩萨亦包含在家出家。‘受他恩惠’,他指菩萨以外的任何人,无论谁对菩萨有恩惠,曾助之解决困难,菩萨应知恩报恩,然却‘以嫌恨心,不以答谢’,不答谢已不对,还增加嫌恨心──嫌弃憎恨众生,将恩惠忘掉,不加以答谢。如何答谢?‘等’就是过去他给我十分的恩惠,我也还他十分,是为‘等’,‘增’就是比他给我的恩惠增加,比如当初给我一千元的价值,现在我要报答他,至少要一千二百元或一千五百元以上,超过他给我的几分,是为‘增’,以相等或增加的程度报答对我有恩者。若不如此,‘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’。

 

若‘懒惰懈怠’,非嫌恨心不答谢,只因懒得报答人家也是违犯,是‘犯非染污起’,罪轻一点,但菩萨必须知恩报恩,不报恩就是违犯。接下说开缘,有三种。

 

不犯者:若作方便而无力,

 

是说有心报答,‘作方便’就是想办法要答谢,可是尚无力量回报。例如曾受人帮助一千元,起码也要还人一千元,但还不算报答。而目前无力做到,连一块钱也凑不出来,并非不肯报答。如此亦不违犯。

 

 

 

若以方便令彼调伏,如前说;

 

或帮助者是菩萨之后辈,不答谢却能使他舍离不善、修习善法而更能受益。如此,不答谢亦不违犯。

 

 

 

若欲报恩而彼不受。

 

若菩萨欲答谢施恩者,但对方不肯接受,并非菩萨无报恩之心,则不答谢亦不违犯,如此,受恩者须心存感恩。盖人生在世,不可能万事不求人,不可能不接受他人的恩惠。个人生活上,处处都与众生有关系,都得到众生的帮助。例如吃饭,需要种菜种田的农夫,乃至穿衣、住屋、织布、泥水工,个个对我们都有很大功德,我们当念念不忘报答他们,或有人说,生活中的受用,都是自己花钱得来的,话是不错,试问你肚子饿了,钞票能当饭吃吗?所以一切众生对我们都有恩德,彼此互相帮助。因此这个‘恩’字就是彼此互相帮助的意思,而我们学佛者,最大的恩德是佛恩,必须时刻不忘,念佛重恩、恩报佛恩。又父母生养,长教诲之恩,既一切众生恩德,皆必须时刻思惟,不忘报恩。如何报恩?诸恶莫作,众善奉行,自净其意。又须老实念佛,真信切愿,广修万善。回向庄严净土及一切众生,惟愿众都能离苦得乐。得究竟涅槃的安稳境界。能够如此,才是念念不忘报答佛菩萨乃至一切众生之恩。若不能心存报恩即犯此戒。第三十四戒讲竟。

 

四十一轻戒──不慰忧恼戒第三十五

 

若菩萨,见诸众生有亲属难、财物难,以嫌恨心,不为开解,除其忧恼,是名为犯众多犯。是犯染污起。若懒惰懈怠,犯非染污起。

 

菩萨亦包含在家出家。若见众生亲朋眷属,在人事或其他方面发生困难,需要帮助排解乃至‘财物难’需要资助,菩萨皆应随分随力帮助。排解其苦恼。若不如此。而‘以嫌恨心,不为开解,除其忧恼’,这样,‘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’。

 

如果不是因嫌恨心而不为开解,而是因为‘懒惰懈怠’,则是‘犯非染污起’。

 

此戒与前之‘同事’有相似处。前之‘同事’是凡能帮助众生的就帮助他。此是众生有忧恼时,为其排解安慰,使其除去愁烦,心地安宁。下明开缘。

 

不犯者:如前不同事说。

 

开缘与‘不同事’戒完全相同,共十一条。‘若病’,‘若无力’,‘若彼自能办’,自己能解决烦恼,‘若彼自有多伴’,自己有同伴能解决问题,‘若彼所作事非法、非义’,若其所作非法而引起烦恼,正在忧愁时,正是劝导他改过的好机会,菩萨亦要劝劝他,而其所做事非法,故不帮助亦不违犯。‘若以方便令彼调伏,如前说’。若不为开解,却能使此众生舍离不善,修习善法,则不为开解不违犯。‘若先许他’,开解安慰众生,只须几句话,不能说先已答应人家,而不能再开解他人。所以‘若先许他’在此是无开缘的。此与前‘不同事’戒有多处相同,亦有不同处,须以智慧明辨。‘若彼有怨’,菩萨与之是怨家,劝之亦无用,故不开解亦不违犯。‘若自修善业不欲暂废’,比方在打七修行,没时间劝解亦不违犯。‘若性闇钝’,此亦同上。‘若护多人意’,此是说忧恼者不受欢迎,若劝解他或致引人非议,则须看情形,能开解则开解,否则亦不违犯。‘若护僧制’,此指出家人若犯僧团规矩会起烦恼,为护僧制不为开解亦不违犯。总之,不同事戒是‘不与同者,皆不犯’。此可视成‘不与开解,皆不犯’。不慰忧恼戒第三十五条讲竟。

 

四十一轻戒──不施财戒第三十六

 

若菩萨,有求饮食、衣服、以嗔恨心,不能给施,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。若懒惰懈怠,犯非染污起。

 

菩萨亦包含在家出家。依佛制出家菩萨本身是接受供养的,注重在法施,而财施由在家菩萨来做较适合,故此戒重点在在家菩萨,当然出家菩萨能力许可,亦可布施。

 

‘有求饮食、衣服’,若有人来向菩萨求取其所需之饮食、衣服,如没饭吃、没茶喝,冬天没衣服穿,而向菩萨求取。这是日常生活必需品,若欠缺,生命会受到影响。故菩萨应随分随力布施。若‘以嗔恨心,不能给施’,不布施已属不该,再加嗔恨心,更是不可,如此则‘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’。若非嗔恨心,只因‘懒惰懈怠’,懒得去做,则是‘犯非染污起’,罪过稍轻。

 

此戒与在家菩萨戒二十八轻之第四条,可说相同,亦提出说明。若在家菩萨‘见有乞者,不能多少随宜*分与,空遣还者,得失意罪。’此处未说饮食、衣服等布施之物,只说看到有人来求乞,菩萨应当随分随力,或多或少,只要合法的,于众生有益,即可随自己力量,而布施给他。他要多而没有那么多,少布施给他也是可以。‘’字即给予。戒本中的小注有‘乞取’义,即人家来求取,要东西;或是‘行请’。字出自中国藏经,丽藏中无此字,可能是传抄不同,大正藏中只写‘不能随宜分与’无字,文字较顺,较易了解。不过现在流通者乃根据蕅益大师之笺要印出,故有字,而蕅益大师即根据明藏,几十年来都如此传诵。大正藏中无字,可能古时经本也无此字,而为何会有此字,今无从考证。经本流传久,内容上相差一两字之情况甚多,尤其流通愈广之经文,文字相差更多,例如‘金刚经’,所以经过江味农居士加以校正过。而本经流通不广,增减一两字并无大碍。不过在戒文中,若无‘’字,看起来更方便。

 

在家菩萨戒二十八轻之第四条所说,是有人来求乞,菩萨则应随他所宜,随分随力,不论多少,在他受用范围,布施给他,若不如此,而‘空遣还’,遣即使离,让他空手回去,则菩萨得失意罪。并未说嗔恨心或懒惰懈怠。今所讲菩萨戒本则分得很清楚,如果以嗔恨心不肯布施,则犯染污起,罪较重;若非嗔恨心,只是懒惰懈怠,不肯发心布施,则犯非染污起。吾等不妨依照菩萨戒本经所说来修学。因在家菩萨戒本只略举条目,未加解释,故须参考菩萨戒本经中之开、遮、持、犯,重轻的分别来受持,才能达到圆满的境地。故于此戒,应配合菩萨戒本经里第三十六条所说来学习。而且戒本经中,所说布施饮食、衣服皆是平常日用中非常重要的。若其他方面则轻。而在家菩萨戒本则笼统说明若对方有所要求而不布施,则犯菩萨戒,并未细分。

 

此戒犯相很容易明白,即属于资身事,若不布施,则有所违犯。若因嗔恨心则罪较重。若非嗔恨心,只因懒惰懈怠,则罪较轻。不明六种开缘,何者属于不犯,在家菩萨戒中未说开缘,可配合菩萨戒本经加以学习。

 

不犯者:若自无,

 

菩萨自己并无此物。如求饮食,但菩萨本身也没饭吃,也很穷,当然无法布施。如求衣服,菩萨并无多余可供布施,若愿将所穿衣服脱下布施,当然亦可。若菩萨本身仍是凡夫,无衣蔽体易受冻。故菩萨本身并无此物,他人来求,不布施亦不违犯。此时心中不能有嗔恨心,亦不能懒惰懈怠,应好言安慰他。关于此点于菩萨地特经中的布施度讲得很详细,可参考研究。总之,若无此物,则可不布施,并非不愿行施,而是没有可布施的,当然不违犯。

 

若求非法物,

 

所要求为不合法之物,如刀枪武器等,会伤害众生之器具,这是不合法的。国家的制度中亦不允许将会伤害众生的器具送给人。就连自己拥有武器即已犯法。所以,若要求非法之物,不布施是不违犯。

 

若不益彼物,

 

彼指来求之众生,若这东西给他是有害无益,则可不布施给他。如要酒、肉、赌具等物,对众生全无利益。喝酒乱性犯戒,吃肉伤害众生无慈悲心,赌具,赌博器具更不该给,若有人向你问‘明牌’,更不该给,因这些都是不益彼物。凡是对众生没有利益的,都不能布施给他,以上只是举例而已。‘不益彼物’,于瑜伽菩萨戒本中翻译为‘所不宜物’。凡是不适宜众生的都不能给予,则范围更大,不但酒肉之类不能给。又如病人要求饮食,而此饮食会加重病情,则不能给予,甚至久病受苦,而要求饮毒自尽更不能给。不宜即不适宜于众生,此须*智慧分别是否适宜,不益,亦须有智慧才能观察出是否于众生有益,两者看似差不多,但不宜则包括如病者,所求对其病情无益,不能治病,如饮食等,则范围更大。菩萨地持经及瑜伽师地论布施度详明之。

 

若以方便令彼调伏,如前说;

 

若因菩萨不予布施,而能令求者改恶向善,修习善法增长道业,若知如此可以调伏众生,则不布施是不违犯。此更需以智慧判断。说到这里,现代行乞者花样真多,并非一般人能观察得到。本人即曾遭遇到这样的事,在某年农历年年底时,来了一位老人,大概六十出头,头发花白,赤著脚,裤管卷到膝盖,当时是冬天,当天南部天气寒冷,他穿著很单薄的一件衣服,一大早寺里大众用过早斋正在打扫,此人正冻得全身发抖,他一来就要求要饭吃,看样子真的是很不舒服,我们见状当然立刻拿饭给他吃,我还将自己的毛线衣送给他穿,他又说要回中部没车钱,我心想大概五百元就够了,也不算多,就随分拿了五百元给他,当时心里还满高兴,能有机会做到布施功德。过了两天,在潮州的客运车站里,又见此人,头戴一破斗笠,他一见到我,脸就朝别的方向,我意识到其中有问题,知道上当了,也不便拆穿他,车子一来我就上车,结果他也上车,因我向来一上车即闭目念佛,故不知他在车上。后来无意中一看,见到他仍和那天一样的穿著打扮,仍是颤抖著身子,可能依样昼葫芦又要到某个地方要钱去了。我觉得大有问题,回到寺里,立刻打电话到几个寺庙询问,不出所料,手法如出一辙。早知道,不布施给他就好了,可惜我们没有慧眼,也没智慧判断,后来知道真相,才有点后悔。若有智慧不布施而开导他,供他饮食不给予金钱,可使他调伏亦说不定。吾人虽知事实真相,亦不应举发之,恐引起不良后果,而伤害到众生,损失金钱事小,倒是失掉教导他之机会,较为可惜。若进门即开口要钱,倒容易识破,其理由不外说缺车钱、无钱医病等,若要的钱不多,趁此机会说点佛法开导他,若要的钱很多,则不可任其所求,而使他造业。‘若以方便令彼调伏’,若事先知道则应开导调伏他,不必布施给他,以上是举亲身经历加以说明。

 

众生向人要钱的花样相当多,我遇过很多次。常有拿出证件,说是办救济事业,一开口就要求一千、两千,并且还有收据征信,令人无从判断真假。如果事先知道真相,实在不该给他,为什么?因为这些钱都落入私人腰包胡乱花掉,正好给他造业。本来是出家人向外化缘,现在情形正好相反,有许多救济慈善事业,专向寺庙化缘,真是穷于应付。不但如此,连政府机关,也以奖状鼓励寺庙做慈善救济事业,记得十几年前,我曾参加一次开会,乃以参加地方公益,或慈善救济金额之多寡而定奖状、等第,我就是不愿为了收据、领奖而作善事,难道佛弟子做点慈善事业,还要他人颁奖?若如此还谈什么学佛,乃把我们当作小孩子待,实在可笑。若把佛寺看待成一般神庙,那就大错特错。所以从此以后,我再也不愿参加这种不合情理的会。只要在做得到的范围内,我们不妨随分随力布施。以上是第四种开缘,若不布施能使众生调伏,则不违犯。

 

若彼犯王法,护王意故;

 

若要求布施者违犯国法,一旦布施给他,等于助他犯法。为了护持政府,可不予布施。几十年前我在狮头山时,曾遇过一逃兵,他饿得半死,躲到山上要饭吃,当时寺里不晓得掩护逃兵有罪,见状即供他衣食,而他索性就住在山上。后来被抓到,就连累了寺庙,故遇有犯法者,不布施给他是不违犯。

 

若护僧制。

 

前五条是对在家、出家菩萨讲此是对出家菩萨言。出家人若做得到,照样可做资生事,行财施。若僧团规定不能布施衣食给外人,则不布施亦不违犯。此即僧团中或有特殊制度,或受施者对僧团有所不利,或受施者不合法处。为了护持僧团制度,不布施是不违犯。此专对出家人讲,在家人无此条。

 

在家菩萨戒中虽有此戒,但无开缘,只要有人来求取都须布施,范围太大。故持在家菩萨戒六重二十八轻者,必须参考地持菩萨戒本、瑜伽菩萨戒本。例如此戒若无菩萨戒本经之说明,对于戒相轻重,如何开缘等,则无法分清楚,所以受在家菩萨戒六重二十八轻戒者,很需要研究本经,才能知道开遮持犯重轻,而有所依循。尤其行财施,更需要了解布施度,像输伽师地论、菩萨地持经,都有专讲布施的。对于何时该布施,如何布施?优婆塞戒经里面亦讲得非常清楚。学习大乘佛法者。对于所有的大乘教典,有关六度道理,必须去研究,方能于持戒有所助益,否则单看戒条是不够的,不施财戒第三十六讲竟。

 

四十一轻戒──不如法摄众戒第三十七

 

此条专说为人师长之事,较注重出家菩萨。出家菩萨有出家、在家二众弟子,在家菩萨如依优婆塞戒经说,亦可接受在家学人为徒弟。学习其所修之法,但不许接受出家徒众。如今一般在家人是不接受徒众的。顶多是学生而已。此处所谓摄众,即对于徒弟要如何摄受他。度他。教化他,著重在为人师长者,要如何修持,重点在出家菩萨。

 

若菩萨,摄受徒众伊以嗔恨心,不如法教授?不能随时从婆罗门,居士所,求衣、食、卧具、医药。房舍,随时供给才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。若懒惰懈怠放逸,犯非染污起。

 

‘若菩萨’注重在出家菩萨,为人师长者。‘摄受徒众’,说法接受徒众,尤其出家徒众,更须如法教导。如果‘以嗔恨心’而‘不如法教授’,此根本毛病在嗔恨心。接下摄受徒众分两方面。一为法摄受,即传授佛法耳一为财物资生方面之摄受,即提供徒众饮食、衣服、住处等。‘不如法教授’,即未按照规定教导弟子修学佛法,此指法摄受没做好。‘不能随时从婆罗门,居士所,求衣、食。卧具、医药、房舍,随时供给’,既然徒众来从学,不但学习佛法,就是衣食住等生活必须品,亦当随分随力帮助他。如徒众没有衣食等,而师长自身亦缺乏。则应当向在家施主如婆罗门,或居士——通指在家人,不限定是学佛的,只要发心布施者皆是,要求布施衣服。或饮食、或卧具、或医药费,或要求提供住所,供给徒弟最起码的生活必须肯使他能安心求学,若不如此,‘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’。这是因嗔恨心而不以法摄受,亦不以资生供给,则犯众多犯。犯染污起。若非嗔恨心,而是‘懒惰懈怠’,懒得摄受教化,或使人帮助他,或‘放逸’,放荡纵逸,糊里糊涂,未尽心教他,向施主求财施帮助他,如此则‘犯非染污起’,罪过较轻。此乃为人师长,当以‘法’,‘资生’来摄受徒众,若不如法,则犯此戒。

 

此条乃为人师长该受持之戒法,应当依照戒文中所说而行,若不如此,则有所违犯,下明开缘,共有八条。

 

不犯者:

 

那些情形不违犯呢?

 

若以方便令彼调伏,如前说;

 

若不教他,不助地资生是因为要调伏地,使他改恶向善。如此是不违犯。

 

若护僧制,

 

如果出家徒众在僧团中犯法,受到制裁,僧团给他做羯摩法,则不但不能教导个。也不能和他说话、帮助他,若帮助他则犯了僧团的规矩。若自己的徒众,接受僧团的制裁作羯摩法,此时为了护持僧制,而不教导他,不以资生摄受他。是不违犯。

 

若病,若无力,

 

为人师长者生病,或病刚痊愈,体力尚未恢复,不能教导他,亦不能以资生摄受他,当然是不违犯。

 

若使有力者说,

 

如果是令有力量、懂得佛法者来教他,或是有能力帮助他资生者帮助他。因有人代替所以自己不去教他,亦不违犯。

 

若彼有力、多知识,大德,自求众具;

 

第六开缘是说徒弟已经学成,已有能力,懂得佛法,亦有很多善知识来帮助他,亦不缺资生之具,他本身已有相当修行与功德少可称之为大德,自然有人护持他。‘自求众具’即前所指衣服,饮食等。他本身有能力去求,不须师长帮助他。如此亦不违犯,此说明徒众已经成器,懂得佛法,自己有力量资生。则不帮助他亦不违犯。

 

若曾受教,自己知法;

 

若徒众,曾接受师长教诲,自己懂得佛法,可以自修,且进一步去研究佛法,无须时时教他,则不时时说法教他,亦不违犯。

 

若外道窃法,不能调伏。

 

此为特殊情形,在印度常有外道冒充出家人,来学习佛法,然后同到外道当中破坏佛教。如果遇到为人要求出家剃度,起先不知他的来意,而接受其所求,给他剃度,后来经过一段时间,发现他是外道,是为偷窃佛法而来,之后会破坏佛教。此种人,根本无法调伏,教化他。如此,不但不跟他说法不犯戒。就是资生不帮助他亦不违犯。

 

戒律中曾说到,若师长懂得佛法具有正知正见,能如法教导弟子,且能以资生之具助之,是值善知识,则为弟子者应尽形寿亲近承事,以学习师长谊行。万一师长贫穷,但是对佛法了解彻底,很有修持,解行具足,跟随他学习,虽然资生方面有所缺少,须吃些苦头,而佛法难闻难得。只要有法可求,即当好好亲近他,不该离开。万一师长只能助你资生之具,令你衣食具足,生活享受方便。而无法教你佛法。遇此情形,即当赶快拜谢离开。另寻懂得佛法的明师。然而现代人恐怕正好相反,若有资生之物,他会积极亲近。若无资生之物。即使教导他佛法,他也不愿意亲近,真是颠倒。谈到师徒之道。戒律中讲得很清楚。此是有关出家人之事,在此也不须细讲。

 

关于师徒之道,在四十一条轻戒中即占了三条,前面第十八贪心畜眷属戒,是属于师长者,第二十一不受师教戒,是指徒弟,第三十七条又属师长。为人师长,做弟子者,在此皆教得很清楚。若能将此戒本好好学习,则为人师亦能成为明师,为徒弟者,亦能得到真正的佛法。

 

四十一轻戒──不随他戒第三十八

 

‘随他’,即随顺众生,亦即四摄法中,布施、爱语、利行、同事之利行。前曾说到同事,上面又说过财施(即布施)。此云随他,即是利行,亦即普贤菩萨十大愿王之第九恒顺众生。

 

若菩萨,以嫌恨心,不随他者,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。若懒惰懈怠,犯非染污起。

 

此菩萨亦包含在家、出家。菩萨要下化众生,应当尽量做到随顺众生,若不随顺众生,众生将不易接受教化。故‘不随他’,他指众生,不随顺众生,即已违犯,何况再以‘嫌恨心’呢?右嫌弃众坐之心。对众生有恨意。不肯随顺众生,则犯众多犯。犯染污起。若非嫌恨心,只因懒惰懈怠而不肯随顺众生。则犯非染污起。罪过较轻。

 

随他——随顺众生即是利行。前云同事,两者有何不同?蕅益大师笺要云:‘众生有事。我往助之,名为同事’。‘众生求愿,我应许之。名为利行’,关于此点。经文说是随顺众生梦且说得很简单。应当参考华严经普贤行愿品,普贤菩萨十大愿王之第九——恒顺众生,而依教奉行。此为下化众生之根本办法。而普贤菩萨十大愿王之第九——恒顺众生,是说众生处在尖死的长夜中,菩萨要给他光明,作其明灯。他若贫穷,要使他舍离贫穷得到富足他若有病,菩萨要做良医,布施良药,使离病苦……。若能做到如上所说,即能随顺众生,不会违犯此戒。

 

此戒开缘。共七条:

 

不犯者:

 

如何不犯呢?

 

若彼欲为不如法事,

 

彼指众生,若众生想做不如法之事,则不能随顺做。如六合彩、求明牌等。对他而言似很需要,实为不合法之事。故不能给他。凡是不合法,不如法之事。菩萨不能随顺他,应当好好劝导他。

 

若病、若无力,

 

此为第二、第三条开缘。虽为合法之事,而菩萨有病,或是病刚愈没有气力,无力随顺他,如此亦不违犯。

 

若护僧制,

 

此对出家菩萨言。若僧团中有规定,不允许随顺一般在家人所做之事,如前云,种田等等,在家人所做的不能去随顺他,为护持僧制之故,亦不违犯。此乃专对出家人讲,在家人无此开缘。

 

若彼虽如法,能令多人起非法事;

 

彼指众生。众生做事虽如法,但做了之后,会影响到其他人生起非法之念,做出不合法之事,以他个人言是合法,若帮助他,将使其他众生生起不合法之事,如此,不随顺他,亦不违犯。

 

若伏外道,

 

为了降伏外道,不去随顺外道,是不违犯。不能为了‘随顺众生’,连外道众生所作所为亦随顺他,等于是帮助外道,则使众生无法趣向正法。故对外道不必随顺,免得众生跟著学习,不走正路。不随顺外道是不违犯。

 

若以方便令彼调伏。

 

若不随顺他,可使众生由忱而改恶向善,修习善法。如此则不随顺亦不违犯。

 

不随他戒第三十八至此讲竟。四十一条轻戒至此只剩三条,讲到此,可知菩萨道不简单 、不容易行,别的不说,光是与众生‘同事’,‘随顺众生’,这两种,就够菩萨忙的了。一天二十四小时,只为与众生同事,随顺众生都不够用,何况自己还要修行,可见还是要等到自己戒定慧功德有所成就,不退转了,那时再行菩萨道,才能圆满。才能如法成就。像我们还须要人度,处处都是凡夫习气,个个都是博地凡夫,只是稍为懂得一些佛法,一点修持都没有,想要做一个大菩萨,谈何容易啊!因此,慈航菩萨从前常说要努力自修,随缘化他,自修最重要,先充实自己,至于度众生,行菩萨道不能不做,但是要随分随力,随因缘能做多少算多少,先充实自己,努力修行,求戒定慧圆满,这是最重要的。今天讲到此。

 

四十一轻戒──不随喜功德戒第三十九

 

若菩萨,知他众生有实功德,以嫌恨心,不向人说,亦不赞叹,有赞叹者,不唱善哉,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。若懒惰懈怠放逸,犯非染污起。

 

‘若菩萨’亦包含在家、出家菩萨。此戒题目为不随喜功德戒,即应当做到随喜功德,亦即依照普贤菩萨十大愿王之第五——随喜功德而做则有大功德。若不如此,则违犯此戒。

 

何谓随喜功德?无论众生做世、出世间善法,只要有功德、能益众,都能随他之善而生起欢喜心来,由衷赞叹其功德,即名随喜功德。

 

普贤菩萨十大愿王中的随喜功德,范围很大,包含十法界,上至诸佛、菩萨、辟支佛、阿罗汉等出世间四圣,所有功德,都要赞叹、随喜;下至六凡法界众生,甚至地狱、饿鬼、畜生三恶道众生,皆有佛性,希望他能开发佛性生起善根,来断恶修善。而现在戒文中的随喜功德,主要是对人道众生说,诸佛菩萨那是不用说,就人道而言,我们若看到他人有功德,应当生欢喜心随喜赞叹,否则即是犯戒。至于其余诸道暂不讨论。故‘知他众生有实功德,‘他’是他人,主要是指人道众生,因其他各道众生,除畜生道可用人道眼睛看到外,其余皆非凡夫肉眼可见,故‘知’指凡夫心量能知之范围,而‘他’约人道说。‘实’是实在,‘功’是功能,‘德’是德用,若要细分,有漏善法称为‘福德’,无漏善法才称‘功德’,而平常说‘随喜功德’,则不分有漏、无漏善法,只要是件好事,对众生有利益的事情,都是功德,菩萨若实实在在知道他有功德,就应当赞叹,当然,不知则不犯。

 

‘以嫌恨心,不向人说’,‘嫌恨’——嫌弃、恨他,不喜欢有功德的人,因有嫌恨心,见他虽有实在功德,亦不肯向人说,‘亦不赞叹’,亦不肯赞叹其功德。本来见有赞叹他人功德者,应当生欢喜心,唱善哉。‘有赞叹者,不唱善哉’,‘善’就是好,‘哉’是称好的语尾声,今见有人赞叹有功德者,也不说你赞叹得很好,是对的。如此‘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’,则犯此戒。‘嫌恨心’,主要是嫉妒心,只要是凡夫,多少总有嫉妒心,所谓嫉贤妒能,看到别人好,心里不高兴,嫉妒他,当然就不肯赞叹他了。随喜功德最大的用意,就是对治我们的嫉妒心,去掉凡夫嫉贤妒能的心,看到人有好处、做善事,使小如微尘,也要赞叹,在普贤行愿品中讲得很清楚,因此我们要学习去除嫉妒心,增长随喜功德之心,见人之善随时欢喜赞叹,才能消除嫉妒心。此戒主要用意,即消除众生之嫉妒心。今依戒文之义,举例以明。比如某地桥坏了,有人发心修桥,便利交通,使大家免于涉水,此人修桥功德很大,我们应当赞叹他,菩萨却因嫌恨他、嫉妒他,而不肯向人说他的好处,也不肯赞叹他;他人在旁赞叹时,菩萨却默默无言,不肯帮助他说好话,其原因就是心里不高兴、嫉妒。若再加说不好的话,罪过则更大,故自己不赞叹是违犯,见人赞叹,自己不随喜赞叹,也是违犯。

 

若以‘嫌恨心’不向人说,也不赞叹,或是他人赞叹也不唱善哉,则犯染污起,罪过较重,为轻戒之重。若非嫌恨心,而是‘懒惰懈怠放逸’,即菩萨心里没有嫌恨、嫉妒,只因懒惰懈怠,懒得去做随喜功德之事,或平常放荡纵逸,不肯用心,对于他人所修功德,也不甚了了,或虽知道而无表示,则‘犯非染污起’,罪过较轻,只要自己责备自己,罪过即能消灭,为轻戒之轻。

 

这条戒,对于修学普贤菩萨十大愿之随喜助德少有很大帮助。使受过菩萨戒者都能提高警觉,不但知道要随喜功德,且知如果没有做随喜功德则犯了菩萨戒,故见人有长处、有好处、修善法——无论世、出世间一切善法,都能随喜赞叹,如此才不至于犯戒,因此对于随喜功德之修持,就会更加用心,而增长无量功德。

 

戒条是针对人道众生而言,他人有功德,我们应当随喜,而普贤菩萨十大愿王范围更大,上至诸佛菩萨,所有助德都得赞叹。因此,所有的忏文,如大悲忏、净土忏等,不但修忏法,实际上是修普贤菩萨十大愿。凡求忏悔、拜忏,必定要‘礼敬诸佛’,也必定有‘称赞如来’——赞叹诸佛功德。凡拜忏,必定要随分随力供养,最起码做到香、花、灯、果等供养,故‘广修供养’亦在内。而‘忏悔业障’乃拜忏最主要之本意,忏悔后必有随喜、劝请、回向,如此则包含后面的愿文。如丛林中作晚课大忏悔文、礼八十八佛后之偈颂,即节录自普贤十大愿之偈颂。我们修学佛法,必定要修随喜功德,才能对治嫉妒心,这是非常重要的。上文主要意思,是我们应当随喜诸佛菩萨圣贤乃至一切众生之功德,故往生论说‘五念门’,里面即包含随喜功德,亦即昼夜六时,于‘修持、用功、拜忏’时,要做随喜功德,乃随喜诸佛菩萨之功德;‘平常’发现有人做善事、修功德,有好处,即应随时随喜。故戒文是对平常见人有功德,生随喜心而说。而普贤十大愿之随喜功德,乃指我们平常修行时,或是拜忏用功时,应当随喜诸佛菩萨等之功德,应当要如此学习。

 

以上将犯相分别清楚,接下讲开缘。

 

不犯者:

 

开缘共十条。

 

知彼少欲,护彼意故;

 

第一种开缘。如果菩萨知道‘彼’修功德者,是一位少欲知足的人,不要人家赞叹,如果受到赞叹,会觉得很惭愧、很难过,为护持其少欲知足的道心,而不加赞叹,是不违犯。此乃外表不赞叹,并非内心不生随喜,此须分清楚,不可错解。故内心生随喜心,而外表不赞叹,如此则不违犯。此是‘护彼意故’,外不赞叹,内生随喜,更要生钦佩欢喜心,此人更是了不起。

 

若病,若无力,

 

第二、第三种开缘。菩萨若生病,没有力气赞叹人家,是不违犯;或生病刚好,元气尚未恢复,无力说话赞叹,亦不违犯。当然,内心仍要生欢喜心。

 

若以方便令彼调伏,

 

若称赞修功德者,会生反效果,对他会产生不良副作用,而不称赞他,却对他有好处,使他能断恶修善,则不赞叹亦不违犯,此乃成就其功德。不过内心要生随喜,下皆例此。

 

若护僧制,

 

此对出家人讲。若僧团中有制度,在特殊情况下,不能赞叹彼修功德者,为护持僧团制度,不用言语赞叹,是不违犯,但内心仍须生欢喜心。

 

若令彼人起烦恼,起溢喜,起慢,起非义,除此诸患故;

 

第六开缘包含四事,须分别说明。‘彼人’指修功德者,若赞叹他,会使他生起贪、嗔、痴等根本烦恼,若因赞叹而增长贪心、嗔心,则不能赞叹,故遇此情形,则不必赞叹。

 

‘若令彼人起溢喜’,‘溢’是水超量而满出,形容欢喜过量,超过一定限度。如果赞叹修功德者使他过度欢喜,甚至好几天都睡不著,结果变成懒惰懈怠,对他只有坏处而无好处,如此不赞叹亦不违犯。

 

‘若令彼人起慢’,若因赞叹,而使修功德者生起贡高我慢,不赞叹则不如此,如此,不赞叹亦不违犯。‘若令彼人起非义’,‘非义’即做出无意义之事,甚至不合法之事。若彼受赞叹,而起放荡纵逸,甚而得意忘形,造了不善之业,如此,则外表不赞叹亦不违犯。

 

‘除此诸患故’,‘诸患’指起烦恼、起溢喜、起慢起非义,此四种都是过患。若因赞叹而使对方生起一种过患,已甚不好,何况四种!为使有功德者:除去此等过患,故而不赞叹亦不违犯,当然内心要起随喜。

 

此种因人赞叹而起烦恼、溢喜等过患之情形,本人亦有亲身经验,可讲出供大家参考。为何受称赞而生过患?此在年轻人、小孩子更有可能。我在十几岁刚到狮头山当小沙弥时,因从小即很懂事,故到寺庙住没几天,很多工作都会做,例如早板、敲打钟鼓,平时帮忙香灯师,种种事情都做得很好,当时寺里常住四众有七八十人,大家都很喜欢我,时时都在赞叹我,说我的好话,我心里高兴得不得了,有一次高兴得整夜睡不著觉,有一次竟然生起贡高我慢来,眼睛就长到头顶上,而自己也没感觉,问题就渐渐生出来。贡高我慢、脾气大、烦恼跟著来,贪嗔痴什么都来了。幸好有这么一天,大概是农历正月底吧!山上下雨,那时山上都是自己种旱田(*天田),一碰到下雨,就赶快把花生种子搬出来。大家都在斋堂剥壳,准备下种,我当然也不例外,闲聊时,所有工作者,都说我好话,听得我真是飘飘欲仙啊!正好那时有位老此丘尼,她不但不赞叹我,且说道:你们都赞叹他,小孩子你们不能一直说他好。否则就像一只鸟,翅膀还没硬时,依*著你,将来长大翅膀硬了就飞走了,那还认识你啊?何必这么赞叹他!经她一盆冷水浇下来,我才清醒过来,否则老早就飞走了。当时我好像也很善于体会那老比丘尼所说的话,不但不认为她在嫉妒,反而觉得她真会说教,可说一针见血。当时若非她这一席话,我真的一直在贪嗔痴中,贡高我慢都来了,烦恼也越来越重,一天到晚都高兴得不得了,看到人都觉得我比人家高好多。经她这么一说,我觉得过去的贪嗔痴都要不得,都错了,慢慢的改过来。因她说很多人在那里当小沙弥,长大都飞走,我就下定决心要做给她看,我不飞走,一定要在山上有所贡献才离开,若没有贡献我就不走。后来就算碰到再多逆境,都会想到那位老比丘尼的开示,也就不敢回头,这样在山上住了二十年,对我的帮助太大了,所以赞叹得看情形,如果像我这种情形,可不能赞叹。我本来不喜欢把自己的例子搬出来讲,怕人误会是在替自己宣传。说实在的,在山上我是从扫地、扫厕所做起,一直做到当住持,住持做圆满退居时,还不满三十岁。三十一岁开始闭关,著实下了一番功夫。我总觉得住在山上,无论如何,不会被人家认为,长大了就飞走了,我是没有飞走。中间当然还有很多话,我不愿在此说太多。我只是说明,如果赞叹这种年轻人,很容易使他生起烦恼,增长贡高我慢,对他没有好处,若有此过患,外表不赞叹他是不违犯的,只要内心生欢喜心即可。

 

若实功德,似非功德;若实善说,似非善说;

 

此是第七、第八种两种开缘。古德有两种说法,较难了解,故须加以说明。由文字上解释,‘如果他实在有功德,但又似非功德,如果他实在是善说法,实际上又似非善说法。’实在不好懂。因此,蕅益大师笺要是采取第一种说法,而更早的菩萨地持经义记是另一种说法,而我所发现的对这两种的解释,就有这二种说法。先看蕅益大师之‘菩萨戒本经笺要’。笺要云,根据其他译文,应将此二句回转过来,若写做‘若似功德,实非功德;若似善说,实非善说;’则文字、义理,都比较通顺。而今为何会写成‘若实功德,似非功德;若实善说,似非善说;’乃因译者回文不尽之故。如何回文不尽?因为印度话,与中国语法往往相反,例如我们说吃饭,日本人说‘饭吃’,印度话亦有此情形,如波罗蜜到彼岸,直译应是‘彼岸到’。因此当时的翻译法师——昙无谶法师,可能对中文还没澈底了解。故翻译时,常会将印度之倒装句法用在中国话里,才会有此情况发生,因为昙无谶法师到中国,只学了三年汉语,就开始翻译佛经,不像鸠摩罗什法师学了十八年才开始翻译,因此,难免有文字障,而蕅益大师对于这种回文之情形,也不敢更改,只好添字加以注解,使人明白道理即可。古人即如此尊重佛法。他所指其他译本,即指瑜伽菩萨戒本,乃译为‘若知彼德,虽似功德,而非实德;若知彼说,虽似妙说,而实非妙;’依此文字看来,是回文不尽。如果知道修功德的人,看起来好像是有功德,但实际上并不是真功德,看起来好像是很能讲,道理讲得很圆满,实际上有毛病,并不是真善说,真如法,如此,不赞叹不随喜,是不违犯,此约回文不尽而言。若根据此说,‘若似功德,实非功德;若似善说,实非善说;’则不能赞叹。可举例说明,比如放生,现在有好多例子,不放生则已,越放生则抓得越多,像报纸刊载,因为有人要买乌龟放生,渔民就老远跑到南沙群岛去将乌龟抓回来,人家问他为何要抓乌龟,做什么用?他说人家那一天要做功德放生啊!所以我抓回,来给他们放生。试问这是功德吗?此即‘似功德’,放生是功德没错,但你不放来他不抓,因为你放他才抓,也许放生变成放死,这就是似功德而实非功德,不值得赞叹。放生的问题很多,今没时间细讲,试问像这样的放生,有功德吗?值得赞叹吗?若再赞叹,他们更大肆滥抓了。有的放了好多天,还没人买,放生的人还要在它们的背上刻字等,这些看似功德,实非半功德,不值得赞叹,不但外表不能用言语来赞叹,连内心也不能生欢喜心。

 

‘若似善说,实非善说’,此亦可举例,有人提倡观音法门,用巴掌印心的方法,听起来是在宏扬观音法门,却又否定其他法门,连念佛法门也不对等,彼自云能替人挑罪业,若依他、跟他学,给他印心后,罪业通通由他挑,如此岂非都没罪,都成佛了?像这样听起来似佛法,似善说,实非佛法,不但外表不能用言语赞叹,连内心也不能生欢喜心。以上乃依‘回文不尽’之说,举例以说明。以前我都依蕅益大师笺注来讲,最近为了讲菩萨戒本,找资料,又发现隋朝净影寺慧远大师注解的菩萨地持经义记——(可惜本注已不完全,剩没几卷,幸好其中解释菩萨戒的这一段,倒还保存),对‘若实功德,似非功德,若实善说,似非善说;’依义记之看法,认为并非回文不尽。义记云:‘言是实德,似非实德,如说菩萨行(于)非(道)通(达佛)道,实是胜德,相似非德,若称叹者,令多众生习起不善,是以不叹。’他认为‘若实功德,似非功德’,原文就是如此,是合理的,义为‘若实在是功德,但看起来好像不是功德’,何以故?例如维摩诘经曾云:‘菩萨行于非道,是谓通达佛道’,义记文字较简,写作‘如说菩萨行非通道’,故用夹注,夹在经文里面。‘菩萨行于非道,是谓通达佛道’,‘非道’即是不合法之事。依世间来看是不合法的,于佛法上来看实在有功德,是对的,实在是胜德,但是外表看起来,好像不是功德,且是罪过,如此则不能赞叹,若加赞叹,会使很多众生跟他学习,而造作不善之罪恶,故不能赞叹。以上先依文字说明,现再举例说明。例如众所周知之济公和尚,为宋朝之道济禅师,他平素装成疯疯颠颠的。也喝酒,也吃肉,却有本事把佛像装金,在水井里出木料,像他喝酒吃肉,完全是非道,不合法的,尤其是出家人更不该有的,其实他是利用这种方法来掩护其行菩萨道,若不如此,则无法表现其菩萨道。可是后人也学他喝酒、吃肉,说济公还不是喝酒吃肉也能成道,我又有何不可呢?这就是使令众生习起不善。故道济禅师的喝酒吃肉,是不能赞叹的。不但不能赞叹,且不能学习,像此种菩萨行于非道,又是通达佛道,来弘扬佛法,那是不得已用毒药来治病的特殊情形,不是正常途径,故不能赞叹,而他实际上是有功德的,此即‘若实功德,似非功德’,不能赞叹。以上依原文解释,不但道理通达,而且更加深刻,因为菩萨戒法,是包含从初发心到等觉菩萨,逆行菩萨,他都能做到这些,对于逆行之事,因恐众生跟著学坏了,好的没学,坏的学到了,故不能赞叹。

 

其次说到‘若实善说,似非善说’——所说实在是合理的,但是看起来并不合理。义记云:‘言实善说,似非善者:如经权说贪欲是道,恚痴亦然,如是一切实是善说,相似非善,若称叹者,增人惑情,故得不叹。’此举佛经说明,‘如经’例如藏经中有一部诸法无行经,经中文殊师利菩萨,诸大菩萨,都是站在佛的立场来讲很高深之境界,说到‘贪欲是道,恚痴亦然’,原文是‘贪欲是涅槃,恚痴亦如是,如此三事中,有无量佛道。’下接偈颂,中有‘菩提与贪欲,是一而非二’,如上所说,在佛法是很高深的道理,但是外表上,对凡夫,怎可说贪嗔痴是道!若如此岂不大家都充满贪嗔痴,不要修行了?像这类深理,在经里是善说,对大菩萨都是善说,但是外表看起来,好像不是善说,如果对一般凡夫加以赞叹,则增加大家的迷惑,妨碍大家之修行,故经云‘如此之法,不可对新学菩萨说’,此种道理不能对凡夫说,亦非吾等境界,故吾等新学菩萨不可看此种高深道理,亦不可加以赞叹,否则会使一些凡夫学错了,学坏了,如此不赞叹,亦不违犯。以上依原文解释,实际道理如此,并非回文不尽。然依瑜伽菩萨戒本看来,好像回文不尽,也许是两者看法不一,一境界高,一境界较普通吧。所谓贪嗔痴都是道,这种高深境界,我们听起来当然还不适合,就像禅宗,宗门下所谓的‘看山是山,看水是水’,努力进修则成‘看山不是山,看水不是水’,大悟之后,又是‘看山是山,看水是水’这种境界。故‘贪嗔痴是道’,乃是大悟之后的‘看山是山,看水是水’,与凡夫之‘看山是山,看水是水’,完全是两回事,不能相此,吾人须分清此两种境界。依佛之立场看,一切法皆是佛法,一切众生都是佛,故华严经云‘如来成正觉时,普见一切众生成正觉’,成佛后,见一切众生都是佛,那还有贪嗔痴?如比境界非吾等凡夫能学。故此道理,不能对一般普通凡夫赞叹,否则大家都要增长贪嗔痴岂不糟糕?故此类不契机之经文,现在还不能讲出。等待大彻大悟得高超境界后,不妨随时翻阅。

 

若为摧伏外道邪见,

 

其他的宗教亦劝人为善,当然也有功德,不能说无功德。但是我们要摧伏外道,使众生都能修学佛法才究竟,故对于外道之善法,不能赞叹。因为一赞叹,容易启人信外道之念。所以为了住持佛法,使众生修学佛法,便得摧伏外道,消除外道邪见,故而不能赞叹世间外道的一点小善,如此不赞叹亦不违犯。

 

若待说竟。

 

此约说法讲,某人正在说法,还没讲完,我们不晓得他说的是不是正法,是不是善说、妙说,一定要等他完全讲完,知道是合乎正法。没有偏差,才能赞叹。若他还没讲完,不赞叹是不违犯。

 

以上十种开缘讲完,随喜功德很重要,我们修学念佛法门的人,时峙刻刻都在修随喜功德,怎么说呢?因看到人就念一声阿弥陀佛,就是赞叹他无量寿、无量光,希望他无量寿无量光,这不就是随喜功德?故须好好的多念佛,看到人就念阿弥陀佛,就是随喜功德,就使他得到无量功德,这样做就是时时刻刻不忘随喜功德。不随喜功德戒第三十九讲竟。

 

四十一轻戒──不行威折戒第四十

 

若菩萨,见有众生应呵责者,应折伏者,应罚黜者,以染污心,不呵责;若呵责,不折伏;若折伏,不罚黜;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。若懒惰懈怠放逸,犯非染污起。

 

以下两戒皆大菩萨才能做到。而第四十戒虽无大菩萨之神通,但是为人师长若通达佛法、戒律,亦可随分随力做到部分,意即若有众生应以呵责、折伏、处罚、驱摈等方法才受教,菩萨则以此法折服之。盖佛菩萨度众,不出折摄二门,而娑婆世界众生刚强难化。若用慈悲摄受,众生不能接受,而用威德折伏他、责备他、呵斥他、处罚他,能使他改恶向善,菩萨则应用此法来教化众生。

 

‘若菩萨’包含在家、出家菩萨。菩萨见众生造业为恶,须设法教化,使他断恶修善。若以慈悲心摄受他,好言相劝仍不接受,此种刚强难化众生,应当呵斥、责骂降伏他,若呵责而仍不改过,则须以较严厉之法折伏,如何折伏?丛林中若犯规矩,单用呵斥仍不够,则罚跪香、或其他方式折伏之。即用苦恼的方式,使他吃苦头,然后降伏之。更严重者,折伏还不能降伏,其罪过仍重,烦恼仍在,则须严厉处罚,驱摈之。于丛林中若犯规矩,轻则呵责,重则对治处罚,最严重则应迁单驱摈之。故犯过应受呵责,折伏、罚黜,视情况,皆有一定准则。十方丛林,有一定清规,执法者,曰僧值、纠察,须以公正态度,见犯法者即执行清规,小过呵责,严重则罚跪香或打香板,或罚做苦工等令他忏悔,若能改过便罢,若经三次仍不能改过,则驱摈之。‘罚黜’,黜即贬谪,此指赶他出去,因此种人太无善根,不能守清规则不能同住,只好用此法,正合戒律中之规定——严重犯过,则须驱摈。若‘以染污心,不呵责;若呵责,不折伏;若折伏,不罚黜;’则犯此戒。‘以染污心’染污心即私心、偏心。例如自己徒弟犯小过错,因疼爱他,本应呵责,而舍不得呵责,即是染污心而不呵责。或犯中等过错,应罚跪香、或罚做苦工、打香板等,却只呵责即罢,或应赶他出去,却只用折伏而已;若因师徒关系应用重罚却从轻发落,即是染污心,如此‘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染污起’,则违犯此成。以上约僧团制度为例,较易明自。而在家人或久修的在家菩萨,见初学在家菩萨不如法,应受处罚,亦可行之,然非团体制度较难执行。因彼此无连带关系,责备他亦不听,自难令其改过。以上约能做到之范围,能接受劝导者而言。若无法劝导者,下文有开缘。此处约做得到,但因染污心而没做好,则违犯。故欲实行此戒,必须如法官之公正无私,才能度化刚强难化之众生。吾等凡夫,无法预测,今但依文解释,须视执法者随时临机应变,才能做得圆满。丛林里有执事,如住持、当家来统领大众。此外,有僧值师,即纠察,负责维持秩序。丛林中之僧值,由四大班首轮流,以半年为一期,如这期由家做僧值,下期是首座做僧值,再下期是堂主做僧值,并无固定,当然不可能徇私,规矩非常严密,只要依法行事,决无差错。而今台湾寺庙,已无丛林制度。在丛林制度下,如大家都能守法,执法者都能公正,则丛林必定兴盛。在家居士,如莲友、同修,应有组织,像莲社、居士林、念佛会等。在组织章程中,应有所规定,若违反规定,应有所处罚,否则明明是莲社同修,却东跑西跑,或为密友,或为禅友,或为贯友,如此不伦不类,莲友不像莲友,就会搞得很乱,莲社还像莲社吗?因此,必须建立制度,才能成为庄严如法的共修道场。而丛林规矩,出家人在丛林中,不能随便收徒弟,只有住持的方丈和尚才可收徒弟,首座以下各执事都不可、也不敢收徒弟。又当班首的才可轮当僧值,即纠察,住持不可当纠察,盖里面住众多为其弟子。住持既然不当纠察,则无法徇私,四大班首当纠察时,所管皆非其弟子,则能依法行事,不会徇私。此即丛林之优点,可惜今已不见此风。在家居士组织同修会,如莲社、居士林、念佛会等,应当仿照丛林之制度。大家依之修持,才能如法,若莲社无法约束来参加之莲友,是否能如法而修,在外行为是否影响莲社清誉,不得而知,则无法建立清净庄严之道场。而欲完全仿照丛林制度,当然不可能,却可在可能范围内,研究建立一个妥善制度以庄严道场。

 

以上是因染污心而没做到,则犯染污起,罪过较重。若‘懒惰懈怠放逸,犯非染污起。’执法者若非染污心,并无偏私,只因懒惰懈怠,不肯执行处罚之任务,或因放荡纵逸而疏忽。如此,执法者有亏职守,亦违犯此戒,是非染污起,罪过较轻。下明开缘,执法者若无法管理,则不违犯。

 

不犯者:

 

开缘共有五条。

 

彼不可治,不可与语,难可教诲,多起嫌恨;

 

第一种开缘,内有四项。‘彼’指犯过之众生,‘不可治’,治指治罚,此人倚仗恶势力,背后有人撑腰,若处罚他,不但不听,还会增加麻烦,如此虽没依法执行,亦不违犯。

 

‘不可与语’,此人性情乖戾,不可理喻,若责备他会适得其反,变本加厉,如此,不治罚亦不违犯。

 

‘难可教诲’,犯过者根本无惭愧心,不知羞耻,毫不受教,则教导他亦无用,如此不教诲他亦不违犯。‘多起嫌恨’,犯过者嗔心很重,若教他、责备他,不但不肯接受,且加重其嗔恨心,如此不教他,不责备他,亦不违犯。

 

以上说明众生刚强难化之情形,因此四种因缘,无法教化他、折伏他、处罚他,是不违犯。

 

若观时,

 

犯过者虽可受教,然须视时机。若当下处罚他不会接受,须等候时机再处罚他、教他,则能受教。如此选择适当时机再教导之,亦不违犯。若他正发脾气,当下说他、教他,只会使他更发火,罪过更大,则可等他脾气发过,心静下来,再慢慢讲他,也许他能接受。如此俟时机再责备,亦不违犯。

 

若恐因彼起斗诤相违,若相言讼,

 

或恐怕责备他、处罚他,会引起彼此争斗,或彼此互相诉讼,使事情恶化,甚至打官司,则不处罚亦不违犯。

 

若僧诤,若坏僧;

 

此约出家人言。僧团中若有人犯法,所犯过错也许很复杂,众人看法不一,执法者若处罚他,会引起僧团互相诤论,或引起诸多问题,甚至破坏僧团和合。如此,不处罚亦不违

 

若彼不谄曲,有惭愧心,渐自改悔。

 

前四种是刚强难化、较难处理之众生,此条乃平素有修行之好人,一时犯错,并无‘谄曲’,即一向直心,自己知道犯错,且知惭愧,不必说他,即知忏悔而改过自新,后不再犯。此种好人,能不二过,则不去责备他亦不违犯。

 

此戒重点在执法者、领导者、地位较高者,应注重受持。因为执法者,自己必须公正如法,才能教导后辈。任何人在平常当然不能随便责备他人之过,否则会搞得天下大乱。因为寺庙有寺庙之规矩,团体有团体之制度,应由执法者执行。平常我们只要安分守己即可。若是知交好友犯错,可以私下相劝,至于处罚,自有执法者在。故此戒重在执法者,并非每位菩萨都做得到。不行威折戒第四十讲竟。

 

四十一轻戒──神力不摄戒第四十一

 

此乃有神通威力,才守此戒,故戒波罗蜜,到成佛道,才能修得究竟圆满。菩萨有了神通、威力,尚须受持此戒,而吾等博地凡夫,烦惑充塞。别说是断、连伏惑都谈不上,故没资格受持此戒,不过仍须顺著文字简单解释之。

 

若菩萨,成就种种神力,应恐怖者,而恐怖之;应引接者、而引接之;欲令众生消信施故。不以神力恐怖、引接者,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非染污起。

 

‘若菩萨’亦包含在家、出家菩萨。无论在家、出家菩萨,若修持精严,已断烦恼,成就六种神通——‘他心通、宿命通、天眼通、天耳通、如意通、神足通,漏尽通’以漏尽通为本,有漏尽通则具其他五通。既成就六种神通,则有种种的神通威力,可以千变万化,运用种种神变来度化众生。若有众生,应以神通使之恐怖者,即应现神通恐怖之,如华严经善财童子五十三参中,有善知识大天曾说,若有众生放逸、造业,他即现种种恐怖相,使他恐怖而不敢造业,此是最好之例。‘应引接者,而引接之;’引接即接引。如阿弥陀佛大慈大悲,观世音菩萨大慈大悲,以种种的权巧方便来接引众生,使断恶修善,趣向佛道。若有众生应以慈悲摄化接引者,即当善巧方便接引之。‘欲令众生消信施故’,此句和他译本不同,似有疑问。瑜伽菩萨戒本译作‘避信施故’,避即让避,让开来,怕接受信施而不肯这样做。而菩提正道菩萨戒论,简称为正道论,则解释为‘见圣教中不持戒者,难消信施,若不现诸神通怖摄,令彼避受如是信施’。依正道论之解释,又非菩萨自己闪避信施,而是教众生若不好好修行,则信施难消,若依‘见圣教中不持戒者,难消信施……’解释,是指众生,尤其是出家人,接受供养而不如法持戒,胡作非为,则难消信施,因此菩萨应现神通,使他恐怖而不敢犯戒,或以慈悲摄受,使能如法断恶修善,精进持戒,使能如法持戒而消信施,以避免信施难消,则消信施乃指犯恶众生。若依瑜伽菩萨戒本‘避信施故’,会看成菩萨本身怕接受布施,比如众生见菩萨现神通,慈悲接引,则会供养,而怕受信施,故不肯这样做,则变成菩萨避信施,故‘欲令众生消信施故’,若依正道论之说,正适合本文之意,为使众生能够消受信施之供养,如法持戒,因此,应恐怖者则须恐怖之,应引接者则须引接之,若不如此则违犯此戒。故‘不以神力恐怖、引接者,是名为犯众多犯,是犯非染污起。’即有神通之大菩萨,虽然有过犯,比较轻,属非染污起,只要当下责备自己,罪过即消灭。其实已断烦恼得神通之大菩萨,则不会有过犯,只是当时该做未做,一时觉得自己该做未做,即自己责备自己,罪过即消灭,故不会有染污起,顶多是犯非染污起而已,可见大菩萨仍须持菩萨戒。此戒非吾等凡夫所能做得到,大菩萨才能做到,今但简单消文耳。下明开缘,共五种:

 

不犯者:若彼众生更起染著,

 

如果众生、菩萨现神通恐怖他、摄化他,会使众生著迷、生爱染心,也想求神通,而弄巧成拙,则不现神通恐怖、引接,亦不违犯。

 

外道谤圣,

 

若大菩萨现神通,外道见之会生起毁谤佛法之圣教,则不现神通亦不违犯。

 

成就邪见,一切不犯。

 

或是众生见到菩萨现神通,不但没受益,反而生起种种邪见,如贪求神通,或好奇务怪,不走正路等,即成就邪见,如此,不现神通摄化,亦不违犯。‘一切不犯’乃总指上面三种,不现神通皆不违犯。

 

若彼发狂,

 

彼指众生,若菩萨现神通摄化此类众生,其见神通会发狂,引起反效果,则不现神通不违犯。

 

若增苦受。

 

若现神通摄化,众生会由此增烦恼,受到很多苦恼,则菩萨不现神通亦不违犯。

 

以上第四十一戒,若有神通之菩萨,该用神通摄化众生者,如该恐怖则恐怖之,该接引则接引之,若不如此,则犯此戒,非染污起;然有开缘,只要具一种,则不现神通亦不违犯。本来佛制,不准弟子随便现神通,故宾头卢尊者因现了一次无意义之神通,佛乃处罚他,不准入涅槃,永久在世间,做世间之福田,受人供养,至今凡有供千僧斋者,他必定去应供。菩萨为度众生才现神通,而现神通必须万无一失,才可现出,如此则不轻易现,而平常不现神通,当然不违犯。

 

看了此戒,我们会想到,有神通之菩萨多得很,如观音、势至、uedbet官网西甲、弥勒等诸大菩萨,都有大神通,吾等众生也应当用神通恐怖,才会精进,为何彼等不愿现神通?因为诸大菩萨,若用神通教化此等刚强众生,可能会使众生发狂,不发狂也会增长苦受,不增苦受也会成就邪见,不成就邪见也会增加染著,贪爱神通,起码会有一种情况发生,不信试看,很多人听说那位大德会放光,能知过去未来,就趋之若鹜,都想得到他那一套神通,而跟在后面发狂,何况并非真正神通。例如有人照相,用电光想办法照成有毫光,说是放光,明明是假的,却有人看了觉得了不起,认为他有神通、会放光,而跟著发狂。诸大菩萨就怕我们发狂……!故菩萨不现神通,不能怪菩萨,只怪我们自己,若我们都不会发狂、增苦受、长邪见,亦不染著神通,则菩萨必定会现神通,不信您试试看。吾人应知──欲了生死不必神通,神通不能了生死,若生死已了,烦恼已断,自然有神通,烦恼未了有神通,只有自害害他耳,毫无益处。故吾等学佛,绝对不能求神通。多读楞严经自可明白。故此戒为大菩萨所受,吾等凡夫,还做不到,我们只要明白此理,则不敢怪菩萨不现神通,应生感恩之心,感谢菩萨,幸好他们不现神通,否则我们发狂了谁来救?

 

至此四十一条轻戒讲竟,接下是总结。

 

总结

 

诸大士!已说众多突吉罗法,若菩萨,犯一一法,应作突吉罗忏。若不忏者,障菩萨戒。

 

此乃诵戒戒本,至此戒已诵完,诵戒者乃对全体听戒菩萨众说:‘诸大士’,即诸位菩萨,上面‘已说众多突吉罗法’,‘突吉罗’是恶作或恶说,只是轻罪,依条目有四十一条,每条又包含多项,实不只四十一条,都已说过,若受过菩萨戒者,不论在家、出家,犯‘一一法’即犯每一戒法中任何一条,‘应作突吉罗忏’,应当以犯突吉罗罪的方法忏悔。若犯‘染污起’,则应向一位清净菩萨忏悔,若犯非染污起则应自责忏悔之。忏悔,罪即消灭,若不忏悔,虽然不会失掉戒体,可是会障碍菩萨戒,染污戒体,故必须忏悔。

 

今问诸大士:是中清净不?(三说)

 

诵时要三问,故为三说。三问之后大家都没表示意见,表示清净。故曰:

 

诸大士!是中清净,默然故,是事如是持。

 

各位菩萨,大家都是清净的,因为大家都默然没表示意见,可见都是清净,以后持菩萨戒之事,应当尽未来际受持清净,如法持戒。

 

上文是总结四十一条轻戒。下文是全部总结上面轻、重戒法,劝大家如法受持,使正法增长。

 

诸大士!我已说菩萨四波罗夷法,众多突吉罗法,此是弥勒世尊摩得勒伽和合说,律仪戒,摄善法戒,摄众生戒。

 

诵戒者至此向大家说,我已经说完‘四波罗夷法’四条重戒,及‘众多突吉罗法’即四十一条轻戒,这些重轻诸戒,皆根据弥勒菩萨之‘摩得勒伽’即论典,在瑜伽师地论之论典中所说之戒法,要受菩萨戒者,皆应如此‘和合’,共同受菩萨戒。上面所说戒法,包含三聚净戒,即‘律仪戒’──平常称为摄律仪戒,‘摄善法戒’,‘摄众生戒’即饶益有情戒,此三即三聚净戒。此有二说,一为分类说明,说七众戒法皆名摄律仪戒,比如在家之三皈五戒、八关斋戒、出家之沙弥十戒、比丘二百五十戒等,七众所受之戒法,总名摄律仪戒。上面所说四重戒,亦在摄律仪戒内。而四十一条轻戒,第一至三十属于摄善法戒,为广修六度。第三十一至四十一,属于四摄法,布施、爱语、利行、同事,为摄众生戒、新译为饶益有情戒。此乃分类说法,为第一种解释。第二种说法,是所说之轻重诸戒,每一条皆包含三聚净戒,不论重戒、轻戒,皆能断诸恶,即摄律仪戒,皆能成就一切善法,广修一切善法,即摄善法戒,当体皆能饶益有情,使众生得大利益,即摄众生戒。故每条戒皆具三聚净戒之意义。

 

此诸戒法,能起菩萨行,能成菩萨道。

 

上面所说轻、重菩萨戒法,都能生起菩萨种种修行法门,成就圆满菩萨道。

 

诸大士!欲发心求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,当善护持。若护持者,不起像法法灭尽想,能令像法实义炽然,能令正法永不灭尽;心得止住,自成佛法;教化众生,常无劳倦;善业毕竟,速成佛道!

 

此段总结上文,劝大家好好修持菩萨戒法。若有发心求无上菩提,想要成佛者,受过菩萨戒,即应当善加护持菩萨戒法,好好受持菩萨戒。若能善加护持菩萨戒,如法修持,则不会生起像法或末法灭尽之想法,因为平常说佛灭度后,佛法有三个时期,正法一千年,像法一千年,末法一万年,正法已过,接下为像法,像法一千年过去,则会生起像法已过去,已是末法时代,法慢慢灭尽之想法,只要如法持菩萨戒,则不会生起这种想法。因为持菩萨戒‘能令像法实义炽然’,受持菩萨戒,最起码也能使像法时代佛法其实的意义,很殊胜的显现在此世间,‘炽然’,好像火烧得很盛,即像法实在的真义,很殊胜的,显然的在这世间,处处都在流通,像法就不会灭,不但像法不灭,‘能令正法永不灭尽’,正法,佛的正法,也永远不灭尽。佛法是否能永住世间,端看众生能否学佛、如法持戒,若受菩萨戒者,如法持戒,则正法能够久住,绝对不会灭尽。

 

上明戒住则佛法住,只要菩萨能持戒,佛法即能永久住世,即正法久住。下明菩萨持戒,自己能得大利益,故‘心得止住’止即定,修学佛法、行菩萨道者,能够如法持菩萨戒,心即能定住,有定即能开智慧、断烦恼、了生死,由此自己能成就佛法之受用。自得受用即能善巧方便教化众生,‘常无劳倦’即使度众生备受辛苦,也不会觉得疲劳辛苦,愿意永久教化众生。如此自利利他,所修世间‘善业’,‘毕竟’即圆满,得到福慧圆满具足,‘速成佛道’,即能很快成就佛道,得证佛果,福慧两足尊。总之依菩萨戒法如法修持,一方面是佛之正法久住,一方面自己得到佛法利益,自利利他,功德圆满,很快即能成佛。菩萨戒本经至此全部讲竟,功德圆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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众生渡尽方证菩提    地狱不空誓不成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