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师法五十颂(二)
事 师 法 五 十 颂 大 义
拔毗天大阿阇黎 造颂
索达吉堪布 讲解
顶礼历代传承上师!
作者简介:本颂的作者是印度人,从小便依止了很多善知识,出家后,精通显密论典,成为一大班智达,但未被国王重用,心中不快,离开了寺庙,去东方朝拜一闻名的度母像,途中经过大海,非人大兴违缘,把他劫持到了非人的居住地,他心中大苦,于是天天祈祷度母,希望早日得以离开,后梦中度母告知,若想去某个地方,晚上头朝这个方向安寝即可办到,照办后果然又回到了印度。但这时已过去多年了,自己寺院里的老班智达们这时都已去世,新班智达们对他的宏法并不支持,为此转恨海中的非人对自己所做的障碍,于是念了很多降伏咒,使害他的非人岛屿沉入了海中,后来度母告诉他因为这个重业,小乘、大乘、密乘三大戒律都已违反,须好好忏悔,否则必堕恶趣。他欲往五台山礼朝文殊以期忏罪,度母指示此犹未能净障,若能造一有关依止上师方法的论著,使初学密乘者知道如何行持,方可净障,于是大阿阇黎在第二天即依续部造了此颂。
又有一说是拔毗天违反了上师教诲,在欲割自己舌头时,度母现身告之如是难以净除谤师之罪,须造一指导后人如理依止上师的论典方可,故造了此论。
顶礼妙音菩萨
这是由梵译藏时译者所加的顶礼句。妙音菩萨即文殊室利菩萨,前弘时期藏王赤热巴巾(815-838,约当唐朝末叶)规定,凡有翻译,若属经藏,开篇加"敬礼一切诸佛菩萨",若属律藏,开篇加"敬礼一切遍知佛",若属论藏,开篇加"敬礼曼殊室利童子",亦即妙音菩萨,以示区别。
本论科判分三:a1、首义;a2、中义(论体);a3、末义(回向)。
a1、首义分二:b1、归敬;b2、立宗二部分。
得具贵胜金刚萨埵上位因,
上师莲足如实恭敬为作礼。
此半颂为b1归敬句,意即上师已获得了最珍贵超胜的法报化三身的根本因,在这样殊胜的上师莲座下,把上师的最卑下之足,顶戴于自己最尊贵的顶上,"贵胜"是无二智,"金刚"指与实相无分别的法身智慧,萨垛指从法身智慧中产生的报、化二色身,这些均指的是佛的功德。此功德唯从上师而获得,因此作者在此虔诚恭敬地先予以顶礼。
清净续说依止彼,今总集说其敬听。
此半颂是b2立宗句,也就是造此颂文的依据及其必要。此颂文的依据是诸大清净续典,而并非个人分别心的臆造,依之而行必得解脱,故而请恭敬听受,并随宜为他人宣说。必要是:诸续典中虽有如是的教言,但因人生短暂,加之内容分散,次第多未有序,故把诸续的依止要义,集中成为这五十颂,俾使后学者省去费力翻检之劳,而一览无余。另外,依止上师之法在《如意宝藏论》、《心性休息》、朗日塘巴的"依师法"中都有广讲。
下面正式展开论体,即a2、中义,中义的科判如下:
b1、依止上师之法;b2、为弟子宣说依止法的适宜时机;b3、劝令如何云何令作相应之法器。
b1又分二:c1、总示依止之法;c2、特开许处;c3、总结依止法的要义。
c1又分二:d1、正义;d2、附义。
d1又分二:e1、略示依止之法;e2、广说依止之法。
e1又分三:f1、应恭敬上师的理论;f2、如何修恭敬;f3、观察所恭敬境及能依之人。
f1应恭敬上师的理论:
已能获得胜灌顶,如是金刚轨范师,
十方所住诸如来,三时现前为作礼。
对于已赐予自己清净灌顶,现前了自然本智,能以金刚法要显示一切行为的金刚上师,十方如来每天在早中晚三时都前来恭敬顶礼,十方如来尚且如此,更何况我们这些凡夫弟子呢!
灌顶有三种:
1、在上师前所获得的成熟弟子根性之灌顶;
2、修法中观想上师的身口意三处发光,融入自己顶、喉、心三处而得灌顶的解脱道之灌顶;
3、十方佛心口发光而为十地菩萨灌顶的解脱果之灌顶。此处指第一种。
十方如来承侍礼敬金刚上师的教证,散见于各种续经及注疏中,如《密集金刚》说十方如来都于三时中前去供养轨范师,回归各自佛土后又以金刚语赞叹"此师为我等一切如来之父、母、导师"等。月称菩萨在《密集金刚疏》、哲鲁巴、贤帝巴、无垢密等众多智者在各自的《大幻化网疏》中也都作了直接论述。《宝蕴经》中佛陀告诉阿难:若诸菩萨乘车,受用五妙欲供,而无人驾车时,如来也会前来驾车。以此更可知我们凡夫供养礼敬、承事上师极为必要。
f2、如何修恭敬又分二:g1、总示应恭敬承事之法;g2、特殊
开许处。
g1、总示应恭敬承事之法:
以最胜信日三时,献花中围而合掌,
头顶接足为作礼,开演上师当敬事。
中围即坛城,应每日三时献花于金刚上师前面的坛城中,然后以清净广大的信心合掌、头面礼足。
g2、特开许处:
师或在家新出家,为避世间讥毁故,
以持禁戒心作礼,面前所置正法等。
如果自己已出家,而自己所依止的上师是一位在家居士,或自己已受比丘戒,而上师虽出家未受比丘戒,或戒腊比自己小,则又该如何呢?为了免去形式上与小乘戒的冲突,以及为避免他人诽谤,同时不失对上师的诚敬,应在上师面前陈设经书、佛像等等,以身礼经书、佛像等,而心礼自己的上师。若没有上述所避之处,则仍应直接恭敬顶礼上师。但法王仁波切曾特地指出,作上师者至少必须具有居士戒,否则无有作上师的资格。
若献座位若起立,作事业等诸敬事,
有禁戒者普应作,唯离拜及非妙业。
然除了上述礼拜以及洗足等应回避之处,其余如献座、起立、供养等事应依旧照常实行。对此《胜乐金刚上释》、《时轮金刚无垢光释》依照续典对此作了明确的论述。于是小乘弟子提出疑问,《毗奈耶经》中已说过,所顶礼之处只有佛与学年较高者,这样密乘与小乘不是相违了吗?这一疑问可用提婆(圣天)菩萨《思择焰》中的依据,《思择焰》依教证论证了出家人也可礼在家菩萨,故出家人亦可礼在家的上师,又《时轮金刚无垢光释》从毗奈耶可令正法长久住世故应深生尊重的角度指出:若有比丘形相的金刚上师,不应再依止在家的金刚上师。
f3、观察所恭敬境及能依者又分二:g1、应互相观察因缘;g2、观察后应取舍之法。
g1、上师与弟子应互相观察因缘:
上师及与其弟子,同等失坏于誓句,
勤勇轨范及弟子,最初应互相观察。
如果在结成密乘的师徒关系之前,不经谨慎地观察,将来上师与弟子极有可能违反两者之间的金刚三昧耶。观察的方法是,上师观察弟子是否属与密乘相应的法器,弟子则观察此人是否具足一个金刚上师所必须具备的法相。《金刚续》也说明了互相观察的必
要性:狮子乳水不可盛在一般土制容器内,否则容器破裂,乳水撒
地,同样,密法也不应随便传付于非法器。按正式的规矩,上师应观察弟子六年,否则,若弟子实际上不是法器,则虽受誓言也不能守,必将破戒,上师则犯了泄密的过失。
g2、既观察后应取舍之法分二:h1、应舍之相;h2、应取之相。
h1、应舍之相:
具慧弟子不应从,无有悲愍而忿毒,
贡高贪著不守护,自矜而伐为上师。
即什么样的人不能依止为上师呢?重要的有这样七个方面,随具其一,都不堪作为上师:
⒈无有悲愍,即不具大慈大悲心,不愿度化众生;⒉忿,即有上品嗔心;⒊毒,即喜欢以身、语损恼他人,如惯于嘲讽、乐起绰号等,或锱铢必较,对他人的怨气久久不能释怀者;⒋贡高,即具有上品我慢;⒌贪著,即贪执一切财物;⒍不守护,即三门不注重护持戒行;⒎自矜而伐,即因自己稍有功德就喜欢自吹自擂。